党的二十大报告专章对“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进行了阐述,指出:“全过程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属性,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必须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充分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激发人民创造活力”。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探索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谷城县人大常委会以推行民生实事人大代表票决制为载体,创立“民生实事我来说”人大工作品牌,构建群众“点单”、代表“定单”、政府“买单”、人大“验单”的办理新模式,让项目决策更加精准、实施更加科学、结果更显民意,真正把民生实事办到群众心坎上、办在群众急难处、办出群众好口碑,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在项目征集上广泛宣传“民生实事我来说”,做到民生实事群众提,确保项目合民意
改变过去民生实事项目由政府征集、政府决定惯例,县人大与政府协商、并报经县委批准后,采取政府与人大双渠道征集民生实事项目,将“群众盼什么”与“政府干什么”精准对接,让人民群众说得上话,行得了权。
争取政府支持。在人代会筹备期间,积极与政府沟通,提出开展民生实事代表票决制的建议,商定征集方式方法、产生办法和程序规程,取得政府支持后谋划推进。
报经县委同意。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制,及时向县委报告开展民生实事代表票决制、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具体做法,专题请示并取得县委同意批复后,有序组织实施。
动员群众参与。一方面,由政府通过台、屏、网、公众号和政府组成部门广泛征集民生实事候选项目;另一方面,由县人大牵头,以乡镇为单元,以代表联络站为载体,落实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选民“双联”制度,收集人民群众最为关注的“急难愁盼”问题,真正让民生实事一头连接民主、一头连接民声。每年人代会前,组织全县10个乡镇67个代表联络站1100余名五级代表,下站进村入户走访选民,收集民生实事候选项目,经梳理、归类、汇总后,对属于乡镇办理范围的交由乡镇落实,对属于县政府办理范围的提交政府决策。
在项目决策中仔细谋划“民生实事我来说”,做到民生实事人民定,确保项目合民心
为确保民生实事项目既合民心、顺民意,又符合政策规定和发展实际,对候选项目采取政府决定、县委决议、主席团通过、代表团审议、大会票决的办法,全程体现全过程人民民主。
提交政府决定。在政府常务会上,由政府办汇报民生实事候选项目产生过程并作简要说明,主管单位就候选项目是否具备实施条件发言,并从中票决出候选项目,再由职能部门牵头开展详细论证,提出办理方案。
提请县委决议。县委召开县委常委扩大会,听取政府民生实事候选项目情况汇报,最终确定提交本年度民生实事的候选项目,供人代会表决。
提请主席团通过。在人代会主席团会议上,人大就开展民生实事代表票决制有关情况作说明,政府详细介绍候选项目,主席团通过候选项目和票决办法。
提请代表团审议。分代表团召开会议,审议民生实事候选项目,向代表详细介绍项目产生过程、具体内容、概算投资、责任单位、完成时间,支持代表建言献策,鼓励代表提出疑问,通过相互沟通交流,统一思想,达成共识。
提请大会票决。人代会上专门印制民生实事表决票,以无记名方式从中选出十件民生实事,现场汇总对获得赞成票超过代表半数且按得票高低确定最终十件民生实事项目,现场予以公布。
2023年,最终经过人代会代表票决,解决城区内涝、改建供水管网、改善办学条件、完善为老服务、改造农村公路、提升就业水平、改变就医环境、改造老旧小区、改善人居环境、建设口袋公园等确定为政府十件民生实事项目。可以说,每件民生实事的背后都有浓浓的民意支持,饱含着人民群众对改善美好环境、提升幸福生活的殷切期盼。
在项目实施中全面做到“民生实事我来说”,做到民生实事代表督,盯紧实施不松手
民生实事项目票决产生后,县人大制定出台监督办法,采取定人督、定期督、专题督,有效促进民生实事项目从“办得了”向“办得好”转变。
定人督。与县政府协商建立由县人大常委会领导联系、政府分管领导牵头、责任部门抓落实的民生实事项目领导联系机制,每个项目落实3名人大常委、10名代表组成的监督小组,全程跟进项目实施,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关切。
定期督。每年7月份,组织开展民生实事项目实施专项调研,了解项目进展情况,提出加快安全、质量、进度建议。人代会前,集中开展民生实事代表视察,实现代表跟踪监督由“事后跟进”向全程“全程参与”转变。
专题督。对监督中发现民生项目进展慢、存在质量安全隐患等问题,由联系项目的人大常委会领导牵头,采取利用媒体开展监督、安排电视问政、实行代表约见、专题询问等依法开展专项监督,确保民生实事项目按序时进度推进。
在今年经济运行较为艰难的情况下,十件民生实事项目均已动工,并顺利实现“双过半”,质量和进度与以往相比均有显著提升。
在效果评价上认真落实“民生实事我来说”,做到民生实事人大评,确保结果最公平
为做好民生实事项目评价工作,县人大采取问卷调查、集中审议、开展满意度测评、纳入人大工作考核等方式,不断完善“群众提、代表定、政府办、人大督、大会评、综合用”的工作机制,做到让民声决定民生、让民生落地有声。
开展问卷调查。由联系民生实事项目的人大常委会领导牵头、负责监督实施的代表就近就地对受益群众开展问卷调查,走访座谈,掌握群众对项目实施情况的真实评价。
接受集中审议。在10月份人大常委会上,安排专门时间审议民生实事项目,接受人大常委和列席代表询问,对审议提出的问题和建议,交由承办部门办理和改进。
落实满意度测评。建立民生实事项目测评机制,人代会上对十件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情况开展满意度测评,其结果在新闻媒介上公开,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纳入实绩考核。将民生实事项目纳入人大工作考核,考核结果提交县实绩办,折算分值,计入承办部门实绩考核分值,从而影响干部选拔、工作排名和考核定等。
开展民生实事项目代表票决制将民生实事项目选择权交给群众、决定权交给代表,让项目从征集确立、实施推进到效果评价全程听到群众的声音,接受人民的监督,不仅是提高了民生项目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法治化,加快了项目实施的质量、安全和进度,而且让人大的重大事项决定权、监督权得到充分行使,全程贯穿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体现了人民当家做主的制度优势,探索出了一条政府民生实事办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谷城路径。(谷城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陈光明)
责任编辑:刘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