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组织和广大选民对我的信任,我于2007年当选为岳麓区第三届人大代表。当上代表后,我有了自豪感、光荣感,但更多的是责任感。作为一名代表,我深感身上的使命之神圣,肩上责任之重大。几年来,在区人大常委会、街道人大工委和广大选民群众的关心、支持下,我按照《代表法》的规定和要求,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履行代表职责,以不辜负党和人民的期望与重托。
学习政策法规,提高自身素质 为适应人大代表工作的需要,我利用工作之余,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大及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系统地学习了《代表法》等法律法规,认真学习与代表工作相关的文件等,用法律和理论知识武装自己。通过学习,提高了自己对人大代表地位、权利和义务的认识,增强了当好人大代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也为我履职尽责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
参加人大活动,积极建言献策 我作为一名土生土长的农村基层代表,在平时的工作生活中,接触到的是普通百姓,他们的所思所想,我最清楚也最明白。为此,我利用每年区里召开人代会和街道人大工委组织代表活动的宝贵机会积极建言献策。同时,积极参加人大组织的学习和评议活动,了解人大工作动态,学习人大工作方法,理清代表工作思路。代表肩负着为人民群众利益奔走呼吁的光荣感和使命感,这一切需要通过平时扎扎实实的工作来实现。通过加强与选民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积极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努力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我认为这是人民代表应尽到的基本义务,也是履职的重要内容之一。
热心公益事业,为政府分忧解难 作为一名人大代表,就应该为国分忧、为民解困。我把做好事、做善事当作自己的义务和职责,只要有利于社会、有利于百姓、有利于政府的事情,只要我想到或有组织提醒的事,我会毫不犹豫、不讲条件、不惜重金地去完成。同时,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我努力发展壮大自己的企业,以保证能解决更多的人员就业,为社会、为国家尽自己的一份力量。在当代表的这几年,我深刻的体会到了企业不能成为赚钱的机器,其最终的目标应该是追求社会价值的最大化。企业作为社会的组成部分,必然承担着社会责任,所以更多的是需要回报社会,不能只是一味的追求利润,承担社会责任是企业的天职,我也将履行我的职责,为社会多做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