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5日,兰溪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兰溪市2020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并审议通过了《兰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监督的暂行办法》,依法进一步加强了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监督。
会议指出,审计监督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国家治理中发挥着财产看门人、经济安全守护者的重要作用。人大听取审议审计工作报告,既是全面贯彻实施监督法、预算法、审计法,更在于借助审计力量,推动审计更好发挥监督“治已病、防未病”重要作用。
会议强调,此次出台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监督的暂行办法,目的在于进一步规范人大常委会对此项工作的监督,促进整改实效的提升。对此,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迅速行动,采取有力措施,全面落实整改要求,推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下一步,兰溪市人大将进一步加大跟进监督力度,在作出审议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审计发现的具体问题,和本次会议通过的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监督的暂行办法要求,年内拟对资规、农业农村、商务、经信、教育等部门的审计整改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