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秀洲区人大常委会积极发挥人大职能作用,在优化法治环境、增强法治意识、规范行权履职、健全依法决策上下功夫,全面推进政府依法行政,助力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优化法治环境。把每年听取和审议“法治政府”工作报告作为常委会常态化议题。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工作、区人民调解工作、区检察院侦查监督工作的报告等。组织代表视察、开展专题调研,助推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最多跑一地”改革持续深化。首次出台《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对《浙江省华侨权益保护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开展对2020年区人大代表票决民生实事项目“全民反诈骗行动项目”跟踪监督,助推全区反诈工作,共同守护好群众的“钱袋子”。
二是增强法治意识。坚持常委会会前学法制度,将政府部门主要负责人纳入学习对象,进一步提高法治观念和法律素养。认真做好对提请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和任后监督,进一步提高依法履职能力。认真实施宪法宣誓制度,要求政府部门对照《嘉兴市秀洲区组织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进行自查,对未参加过宪法宣誓的国家工作人员,按照宣誓办法规定的内容和程序,限期自行组织宪法宣誓。
三是规范行权履职。加强对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相关问题的研究,提请区委制定《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人大报告的实施细则》,常委会制定《关于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督促政府出台《重大决策出台前向人大报告制度》,完善工作程序,健全工作机制,不断提高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的质量。对区教育体育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展工作评议,首次对区教文卫体系统事业单位开展特定问题调查,推动政府部门依法行政。
四是健全依法决策。制订《秀洲区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办法》,在全市率先将“一委两院”规范性文件纳入审查范围,完善区人大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工作机构联审机制,突出重点审查领域范围,将备案审查工作与常委会的执法检查、专项监督、工作评议、代表工作等相结合,进一步规范备案审查工作,提升备案审查能力。2020年以来共审查13件,发现1件存在不适当情形,经与政府沟通后,由政府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