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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人大常委会部署药品管理法执法检查工作

发布时间:2024-05-19 作者:佚名 来源:湖南人大网

   2013年3月25日,州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3次主任会议,研究和部署药品管理法执法检查工作。州人大常委会主任彭武长主持会议,副主任刘万云、吴凌频、刘时进、张才金、刘小刚和秘书长彭继春出席会议。

   根据州人大常委会2013年工作要点的安排,州人大常委会自3月下旬开始,将在全州范围内就《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湖南省药品和医疗器械流通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此次执法检查,在全面了解法律法规实施总体情况的基础上,重点检查药品和医疗器械流通安全责任落实的情况、医疗机构使用药品行为监管的情况、药品医疗器械广告管理的情况和医疗器械进货查验制度等制度落实的情况。检查对象为州人民政府及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物价局、工商局、卫生局。重点抽查吉首、凤凰、永顺和龙山四县市。其他县人大常委会分别对本行政区域内“一法一条例”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自查,并书面报告自查情况。

   彭武长指出,药品管理“一法一条例”的执法检查是本届人大常委会的首次执法检查。我们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务求实效。要通过执法检查,全面了解“一法一条例”在我州贯彻实施情况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督促州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依法履职,改进工作,切实加强药品监督管理,保证药品质量,保障人体用药安全,维护人民身体健康和用药的合法权益,为法律法规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彭武长强调,执法检查组成员要认真学习“一法一条例”等法律法规,认真履行职责,围绕检查重点,改进作风,轻车简从,深入调查研究,注重检查实效。要结合检查过程加大对“一法一条例”的宣传力度,为法律法规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各县市人大常委会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开展好对本行政区域内“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检查工作,积极配合州人大常委会做好执法检查的各项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抓好整改和落实。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要负责通知和协调州直有关部门和县市人民政府认真做好“一法一条例”迎检工作。

  


原文链接:https://www.hnrd.gov.cn/content/2013/03/27/726629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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