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9日,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乌兰率队在怀化市开展道路交通“一法一办法”执法检查,她强调,要以全面落实“一法一办法”为着力点,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和法治思维,以“法治之力”构筑道路交通“安全之盾”。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王晓科参加。
执法检查组在洪江市交通教育实践基地,检查宣传教育建设及工作开展情况。
在洪江市交通教育实践基地,乌兰现场观摩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教学,听取实践基地有关建设情况介绍,她强调交通安全教育要从娃娃抓起,将法治“种子”根植于青少年心中,教育引导广大青少年养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习惯。
执法检查组在洪江市托口电站库周围公路,检查临水路段安全防护设施。
执法检查组在洪江市黔城镇茶溪村路段,实地检查综合执法大队参与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情况。
乌兰来到洪江市托口镇托口电站库周公路、黔城镇茶溪村路段,实地检查安全防护设施建设、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等情况。她指出,要紧扣法规条文,扎实做好乡村道路设施建设和维护等工作,不断提升农村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法治意识、文明意识,有效预防和减少农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召开执法检查汇报会暨反馈会。
在执法检查汇报会暨反馈会上,执法检查组听取了有关工作情况汇报,以及与会人员意见建议,并反馈执法检查情况,现场交办问题清单。
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乌兰出席会议并讲话。
乌兰指出,要坚持破立并行,强化依法治理。普法要注重破除思维定式,深刻认识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作用,以关键少数带动广大多数,善于用“群言群语”“网言网语”讲好“法言法语”,确保真学真懂真用。立法要注重破除障碍梗阻,围绕机制性、障碍性、瓶颈性问题,以“小快灵”方式制定更多接地气、真管用的地方性法规。执法要注重破除顽瘴陋习,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经营单位和个人,该处罚的要处罚、该曝光的要曝光、该整顿的要整顿。
乌兰指出,要坚持标本并治,强化源头治理。严把“人”的驾驶准入,健全完善职业驾驶人教育培训体系和道路交通安全信用体系,提升重点驾驶人安全管理水平,依法依规开展失信惩戒;确保“路”的畅通安全,重点解决停车难、秩序乱、人车冲突等问题,完善道路设计规范和工程技术标准,集中整治农村公路危险路段和马路市场,提升农村公路安全水平;突出“车”的问题整治,加大对黑车、非法改装等非标车辆及违规行驶的整治力度,保障群众安全便捷出行。
乌兰要求,要坚持惩防并重,强化系统治理。压紧压实属地管理责任,构建权责清晰、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交通安全管理格局;压紧压实部门监管责任,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对一些业务主管部门、安全监管部门、第三方检测验收机构存在的不作为、乱作为现象要严肃问责到底;压紧压实经营主体责任,督促健全完善企业内部规章制度,强化安全风险管控、安全教育培训、隐患排查治理和基础设施投入。
乌兰强调,要坚持多措并举,强化综合治理。隐患排查要“常态化”,紧盯农村和临水临崖、急弯陡坡、穿村过镇、平交路口以及高速公路事故易发多发路段等,开展经常化隐患排查,确保应排尽排、应治尽治。协同联动要“机制化”,抓紧完善“十大机制”,着力在联合检查、联合执法、联合整治上下功夫,切实改变“九龙治水、各管一段、各守一线”的工作局面。治理监管要“信息化”,建好用好重点车辆监管、超限超载监测等信息化平台,注重用智能化手段管住疲劳驾驶、人为恶意逃避平台监管等问题。凝聚合力要“全民化”,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人民群众的社会监督作用,注重发挥好人大代表等重点人群的示范引领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