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上午,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听取了省人民政府关于2015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和审议意见研究处理结果的报告。
报告指出,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15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对审计工作给予了肯定,要求省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对审计指出的问题认真研究处理,切实加强整改,并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整改情况和处理结果。省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省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召开了省人民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审计整改工作。根据省人民政府的部署,省审计厅组织4个督查组,深入被审计单位、专项资金主管部门和相关市县,在决算草案审计整改、省级财政管理审计整改、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整改、重点专项审计整改四个方面督促整改工作。各责任部门、责任单位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积极整改存在的问题,并依法依规予以追责问责。截止10月底,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绝大部分问题已得到整改,极少数整改难度较大的问题仍在整改之中。同时相关部门单位积极建立和完善内部管理制度,着力构建防范问题发生的长效机制。
报告同时指出,由于时间较短,极少数问题尚在整改之中,有些新机制、新制度的执行效果尚未完全显现。对此,审计厅将继续跟踪相关问题的整改,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衔接,确保问题整改到位。省人民政府将进一步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建立现代财政制度,规范财政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为着力建设富饶美丽幸福新湖南提供更加有力的财政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