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分组审议《湖南省城市综合管理条例(草案·三次审议稿)》。
会议现场。
1月9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分组审议了《湖南省城市综合管理条例(草案•三次审议稿)》。
《湖南省城市综合管理条例(草案•三次审议稿)》(以下简称三次审议稿)一共八章,在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园林绿化管理、市政公用设施管理、其他事项管理、综合执法和监督检查、法律责任等方面做了细致规定。
在分组审议时,有的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在关于无障碍设施的建设管理中增加一款城市主要道路没有非机动车道的应该增加非机动车道的内容。还有的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在关于园林绿化管理方面,增加一条不得随意砍伐绿化植物的内容。有的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三次审议稿已经趋于成熟,建议本次会议附表决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