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
退役军人保障法》情况的报告
——2023年9月18日在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上
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厅长谢春
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省人民政府委托,我就2021年以来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的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以下简称《退役军人保障法》)2021年1月1日实施以来,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学习、宣传、贯彻《退役军人保障法》为主线,聚焦依法为退役军人搞好服务保障,建立健全涵盖退役军人工作各领域的“1+N”法律政策制度体系,扎实推进退役军人工作高质量发展。安置就业、拥军优抚、褒扬纪念、服务保障体系建设、矛盾问题攻坚化解等工作,先后获得中宣部、退役军人事务部和军委政治工作部重点推介,得到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领导同志批示肯定。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对我省妥善处理移交安置问题充分肯定,专门向省委、省政府致信感谢并送来锦旗。
一、主要做法
(一)坚持高位推动,强化协调联动。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每年召开省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全体会议、全省安置工作会议和全省双拥工作会议。省委、省政府领导每年春节和建军节前夕分别带队慰问驻湘部队。省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学习宣传贯彻《退役军人保障法》工作方案,全省各级各相关部门和单位按照工作方案狠抓落实。
(二)坚持需求导向,抓好移交安置。全省完成转业军官、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全省完成军队大校以下退休军官、退休军士及伤病残军人移交政府安置的接收安置任务,退役军人事务部下达计划100%完成。按政策补缴基本养老保险,社保接续工作让部分退役军人享受政策红利。
(三)坚持多措并举,促进就业创业。全省1.77万名退役军人参加职业技能培训,2.3万名退役军人参加适应性培训,1.37万名退役军人参加各类学历教育。全省各级组织退役军人专场招聘会879场次,累计提供岗位91.9万个,2.4万名退役军人实现就业。与知名企业签署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合作协议,较好保证了岗位供给质量。全省有退役军人创办、领办或参股的市场主体18.75万户。
(四)坚持用心用情,做好优抚工作。严格落实国家抚恤优待政策,及时足额发放抚恤补助金。下达专项资金1亿元支持光荣院、优抚医院、军供站维修改造。开展优抚对象短期疗养7638人,医疗巡诊17800人。常态化走访慰问驻湘部队,深入开展情系边海防官兵等拥军优属活动。2021年贺晓英荣获全国“最美拥军人物”称号。扎实推进优待证制发工作,优待信息录入核验率排名全国第一。
(五)坚持尊崇关爱,搞好褒扬激励。邀请退役军人代表参加重大庆典和纪念活动。钟自奇、夏昭炎分别被评为2022、2023年度全国“最美退役军人”。共投入1.88亿元支持137个烈士纪念设施项目提质改造。2022年县级以下英雄烈士纪念设施整修工作在财政部对6个重点省份开展的补助资金绩效评价中排名第一。每年集中举行祭扫纪念活动3000多场次。出台烈士父母特殊关爱政策,极大增强了烈士父母的获得感、幸福感、荣誉感。
(六)坚持强基固本,优化服务管理。建强五级3.05万个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保障编制6940名,配备专兼职人员3.5万名。省级财政每年预算安排6000万元补助乡(镇、街道)服务站工作运行经费。省级每年安排3000万元退役军人帮扶援助资金,全省共投入12.82亿元,慰问帮扶222万人次。践行“浦江经验”,领导下沉接访,退役军人重复访积案及时有效化解。
二、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一)法治基础比较薄弱。目前县、乡、村三级法律服务体系还不健全,法律程序维权成本较高,基层特别是农村地区诉求主体有些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多选择通过信访途径解决问题。新时代退役军人面临的各种矛盾纠纷相互交织,法律服务和援助难度加大,法律服务和援助力量较难满足退役军人日益增长的多元化需求。基层一线退役军人事务法律专业人才紧缺,开展政策解答、权益维护、纾难解困等工作水平亟待提高。
(二)安置就业有待加强。目前多数转业军官要求安置在省会城市及市州主城区,安置压力较大。退役士兵更倾向于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企业岗位利用率偏低,人岗相适的匹配度还有待提高,引导退役军人的合理预期还要加力。目前职业技能培训仍以集中讲座为主要培训方式,部分培训内容与就业实际有脱节现象。
(三)帮扶援助投入不足。目前全省比较困难的退役军人5.4万人,省财政每年安排3000万元帮扶援助资金,市、县两级财政大多比较困难,地方配套不足,且资金来源单一,相对于困难退役军人数量帮扶援助资金投入不足。
(四)基层基础还需夯实。部分乡(镇、街道)服务站“五有”要求还没有完全达标,乡级服务站工作人员少,而辖区内退役军人数量较多。人员流动性大,业务知识储备不足、专业素养不高、作用发挥不充分等现象依然存在。
(五)权益维护压力较大。部分地方在退役军人伤残评定、优抚对象身份认定等事务办理中存在政策解释不到位相互攀比等问题;疫情防控政策调整后,退役军人上访量增大,特别是部分群体人员数量多、期望值高、诉求强烈,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工作压力还比较大。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实施《退役军人保障法》,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推动退役军人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夯实法治保障基础。强化法治意识,运用“报、网、端、微、屏”等平台,持续抓好《退役军人保障法》宣传贯彻。紧跟军地改革步伐,运用法治思维,积极稳妥完善法律政策制度体系,推动法律政策制度落细落实。加强法律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整合基层法治资源,加强专业培训,提升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工作人员法治素养和专业水平。
(二)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健全思想政治工作制度,开展老兵宣讲活动,全面推开“返乡第一课”,持续开展退役军人“每日一星”“每周一星”系列宣传,组织“最美退役军人”“最美拥军人物”学习宣传活动。建好用好烈士纪念设施等红色资源,组织开展烈士纪念日公祭等系列活动,大力弘扬英烈精神,激励广大退役军人退伍不褪色、建功新时代。
(三)坚持服务中心大局。按时保质完成移交安置任务。遴选一批培训机构,建设教育培训服务平台,成立就业服务联盟,促进退役军人充分就业、积极创业。推进新一届双拥模范城(县)创建,开展走访慰问驻湘部队、为“边海防官兵送温暖”等拥军优属活动,竭力为部队减压卸负、为官兵排忧解难。
(四)提升服务保障效能。按照“五有”标准进一步强化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常态化做好优待证制发工作,不断丰富优待证使用场景和范围。按照政策程序认真搞好优抚对象身份认定。落实普惠加优待政策,努力提升优待抚恤水平。加大困难帮扶力度,努力让退役军人获得感成色更足。
(五)防范化解风险隐患。加强风险研判处置,及时掌握、有效处置重要时段、重点工作开展可能存在的风险隐患。坚持每季度全覆盖诉求摸底、领导到基层接访,变上访为下访、化被动为主动,持续推进重复访集中治理、信访积案化解专项工作,加大矛盾问题化解力度,切实维护广大退役军人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