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大融媒体中心讯(记者 高利国 通讯员 路传良凌波)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将于8月—11月采取省、市、县三级联动一体推进的方式,对全省贯彻执行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下简称“两条例”)情况开展检查,8月20日,新乡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优化营商环境“两条例”执法检查动员电视电话会议。新乡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乐新,副主任李刚、庞善起、职伟、鹿建宇、路文忠、郭力铭,秘书长李维山出席会议。新乡市副市长祁文华,市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工作机构负责同志,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及市直有关单位负责同志等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及相关部门负责同志等在各分会场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要全面理解省人大常委会会议精神,提高“两条例”执法检查的自觉性、责任感。开展“两条例”执法检查,是新乡市人大系统贯彻中央、省委和市委决策部署的重要行动,是助推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是充分展示新乡形象的重要契机。要通过此次检查,依法推动“一府两院”和有关方面切实扛起优化营商环境的政治责任、法律责任,推动解决一批企业和群众关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提高新乡市经济发展质量。要把握特点规律、重点内容和关键环节,积极推进“两条例”执法检查各项工作。抓好自查自纠,切实把问题找准、把原因析透、把措施定实。梳理检查重点,注重和国家的最新要求结合起来,以中央的决策部署为指导,确保执法检查工作向纵深推进。抓好实地检查,既要周密组织好市本级的执法检查,也要指导好县(市、区)开展好执法检查。
会议强调,要严密组织实施,确保“两条例”执法检查取得实效。坚持问题导向,重在了解掌握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研究分析影响法律法规实施、损害市场主体利益的突出问题。注重改进方法,参照省人大常委会的检查方式,实现由点到面、点面结合,发现新问题、找出真症结,依法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加大宣传力度,形成优化营商环境的浓厚氛围。要层层压实工作责任,确保按时间节点,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执法检查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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