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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毒、防治重污染天气、雨污分流……省人大常委会举行新闻发布会,权威解读三部新通过法规

发布时间:2024-05-19 作者:佚名 来源:湖南人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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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8日上午,省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

  12月8日上午,省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围绕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表决通过的《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湖南省重污染天气防治若干规定》《湖南省城镇污水管网建设运行管理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有关情况进行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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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新闻发言人张扬军主持发布会。

  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新闻发言人张扬军主持发布会,省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副主任委员段成钢,省人大环资委副主任委员谷本华,省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曾东楼,省禁毒委副主任、省公安厅副厅长、一级警务专员汤向荣,省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向艳,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二级巡视员吴启旺回答记者提问。

  强化科技支撑

  筑牢禁毒人民防线

  《湖南省实施<禁毒法>办法》自2014年出台以来,对规范和保障我省禁毒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随着禁毒形势的不断发展和变化,原办法有些规定内容不能适应形势发展需要,亟需修订完善。

  曾东楼介绍,修订后的《办法》进一步健全禁毒工作机制压实禁毒工作责任、发挥社会各方作用、强化科技支撑禁毒、强化重点物品管制、优化提升服务管理。如,加强非列管物质管理,省级层面创设临时列管清单措施,禁止滥用临时列管清单物质,为打击查处提供法律依据。

  禁毒工作是一场人民战争。“《办法》修订最大限度动员鼓励人民群众参与禁毒,最大限度推动禁毒预防教育深入民心。”段成钢说,《办法》鼓励禁毒协会、禁毒社会工作者队伍和志愿者队伍,参与毒品预防教育、科学研究和戒毒社会服务等工作。《办法》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举报毒品违法犯罪行为奖励制度,公安机关应当对举报人信息予以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人身权和财产权。

  如何加强戒毒人员关爱帮扶,帮助他们回归社会?汤向荣介绍,《办法》规定对流动外出的吸毒人员实行就近管理,吸毒人员在现居住地连续居住三个月以上的,由现居住地公安机关负责管控,户籍地公安机关予以配合。吸毒人员登记管控方面,规定对初次发现吸食、注射毒品的未成年人的违法记录公安机关应当进行封存,不得向单位和个人提供。《办法》还规定对社会面吸毒人员实行风险分类评估管理,按照评估结果实行差别化管理,促使戒毒人员回归正常社会生活,鼓励戒毒康复人员就业。

  毒品特别是新类型毒品,容易在娱乐场所、行业蔓延扩散,《办法》重点规范了旅馆、酒吧等易涉毒场所、公共场所的预防教育,明确了相关行业发现报告义务,强化易涉毒重点行业、场所的综合治理。

  常态化开展大气污染成因分析

  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气防治机制

  近年来,我省着力解决大气污染突出问题,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形势依然严峻,重污染天气反复,且有加重趋势。《大气污染防治法》虽然确立了重污染天气应对机制,但我省的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对重污染防治未作相应规定,我省重污染天气防治缺乏针对性强的法治保障,制定出台《湖南省重污染天气防治若干规定》十分必要。

  谷本华介绍,《规定》重点针对大气污染监测不实时、成因分析不经常、应急不响应等重点问题进行规范,为我省重污染天气防治提供了制度安排。如,首次将大气污染成因分析常态化工作机制纳入省级地方性法规。

  “《湖南省重污染天气防治若干规定》是全国在重污染天气防治方面第一部省级地方性法规。”向艳介绍,《规定》对我省重污染天气防治工作进行全方位支撑保障,明确了“依法开展成因分析”,解决了各地之前开展成因分析“动力不足”的问题;明确了“依法实施应急减排”,解决了之前重污染应急响应执法“无法可依”的问题;明确了“依法加强治理监管”,加强对工业源的监管、移动源的管控和对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的监管,解决了之前相关领域监管“疲软乏力”的问题。

  曾东楼介绍,该立法项目在推进过程中,始终坚持从湖南实际出发,根据我省重污染天气监测不及时、分析不规范、应急不响应等突出问题,做好常态化开展大气污染成因分析、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气防治机制、加强针对性治理和第三方机构监督等制度设计,期望通过立法解决实际问题,使《规定》真正带有湖南“辣味”。

  规范城镇污水管网建设运行管理

  进一步推动雨污分流

  我省污水管网错接漏接混接等问题严重,城镇雨污合流现象普遍存在,通过立法规范城镇污水管网建设运行管理十分必要。

  谷本华介绍,《湖南省城镇污水管网建设运行管理若干规定》明确城镇新建区域的污水管网应当实行雨污分流,对已建成区域应当进行雨污分流改造。

  压实建设单位的污水管网建设责任,规定建设单位建设用地红线内的小区排水管网、建设用地红线至市政排水管网预留接驳井的接入管网,由建设单位建设。

  为防范城镇生活污水管网错接漏接混接问题,明确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与城镇污水管网工程联合验收。

  针对一些地方生活污水处理厂进水污染物浓度不高、处理效能低下等问题,明确了新建生活污水处理厂应当实行厂网一体化、专业化运行维护,现有生活污水处理厂暂未实行厂网一体化、专业化运行维护的,应当逐步实行。

  吴启旺介绍,《规定》共12条,主要规定了城镇污水管网的规划、建设、运行、维护和管理以及生活污水处理厂的运行、维护等内容。

  《规定》要求城镇污水管网工程竣工验收前应当进行内窥检测,新建居住小区、公共建筑排水未规范接入市政排水管网、未进行竣工验收以及竣工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规定》鼓励同一生活污水处理厂排水分区内的市政污水管网由同一个单位统一实施专业化维护运营,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组织对现有城镇污水管网开展全面排查并进行整改,要求排水主管部门实施标准化接入管理,并对接入市政污水管网的排水户的责任作出了规定。


原文链接:https://www.hnrd.gov.cn/content/646756/90/1333765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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