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如何助低空经济“高飞”?法治化营商环境如何进一步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背景下如何构建深港合作新格局?如何在人大工作中不断丰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基层实践……
今年以来,结合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广东省深圳市人大常委会用好调查研究的“传家宝”,围绕事关深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由常委会领导率队组成调研组深入企业、社区、基层一线,开展“大走访、大座谈、大起底”行动。首批调研报告近日“出炉”,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参考。记者了解到,多项调研成果已由“纸上”落到“地上”,成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为低空经济铺就法治“跑道”
低空经济正在成为推动经济发展的又一重要引擎。目前,深圳市正加大力度布局低空经济产业,市人大常委会今年将《深圳经济特区低空经济产业促进条例》作为重点立法项目,并围绕该项立法成立由市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任组长的调研组,展开一系列调研。
根据调研报告,深圳已经形成较好的低空经济产业基础,形成了相对完整的产业生态链。去年深圳无人机产值近750亿元,占全国七成,其中消费级无人机占全球70%的市场份额。调研也发现,作为一个新兴领域,无人机产业还面临顶层制度保障缺失、空域资源申请繁琐、政府部门职责不清、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安全监管体系不健全等方面的问题。
报告认为,法治是低空经济发展最有力的保障。在立法中,要重点把握以下几点:要在国家各项低空经济领域法律政策体系下,逐步探索形成一套协同运行、安全高效的低空空域管理模式;要建立高效快捷的政府低空经济产业管理体系,强化统筹协调,充分探索和挖掘深圳城市低空空域资源;要优化深圳低空经济产业发展环境,在基础设施建设及运营、应用场景拓展、技术创新、运营安全等方面完善各项工作机制等。
据介绍,当前《深圳经济特区低空经济产业促进条例》已完成起草,拟于近期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调研报告的许多内容已写进法规草案。
财产保全要尽可能降低对企业经营影响
良好的营商环境离不开司法保障。今年上半年,市人大常委会陆续组织对全市司法机关服务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情况开展了一系列调研,重点对社会普遍关心的审判机关立案、调解、保全、送达、审理、律师权益保障等情况进行监督,并形成调研报告。
报告对全市审判机关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所做的大量工作给予肯定。去年,全市两级法院共审结各类案件50.1万件,诉前成功化解纠纷14.9万件,诉前调解成功率达43.6%,位居全省第一,深圳法院诉源治理工作经验被省法院推广。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近期发布,对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作出了新的重大部署。调研报告认为,深圳民营经济活跃,加强在深民营企业和企业家权益司法保护,对于鼓励支持民营经济具有重要意义。建议坚持善意文明司法理念,正确处理财产保全和实现债权的关系,灵活采取查封、保全措施,尽可能降低对企业正常经营活动的影响,有效释放查封财产的使用价值和融资功能,助力稳经济增信心。同时,应积极回应民营企业关切,充分发挥商事审判职能,帮助企业纾困解难,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开通人大代表网上社区联络站民意速办平台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实现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载体。以开展主题教育为契机,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深入“家、站、点”等代表履职平台,了解深圳基层人大代表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情况。
2015年,深圳探索人大代表社区联络站网络平台,“网上找代表”已成为市民反映问题的重要途径,推动了很多民生问题的解决。在实际操作中,对于群众反映的问题,主要通过“代表联系函”的方式网上提交相关部门。调研报告建议,优化人大代表网上联络站平台,与深圳市民生诉求服务平台对接,以提高有关部门办理效率。
这项调研建议已经得到落实。前不久,深圳人大代表网上社区联络站民意速办平台正式启用,新平台形成“集中受理、统一分拨、协同处置”的服务模式和“接诉即办、一网统管、多元共治”的闭环工作机制,实现民情民意的精准派发和高效处置,赢得市民点赞。
以更深层次制度对接推动深港融合发展
近年来,随着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深入推进,深港合作进入新阶段、面临新形势。市人大常委会今年围绕深港科技创新合作、深港口岸经济带建设等多项深港合作课题展开调研,探索深港如何更好发挥自身优势,创新举措,更好服务大湾区建设和国家重大战略需求。
报告建议,在更高起点上规划推动两地高效协作,以更深层次的制度对接推动两地融合发展。比如,探索建立从政府到市场主体的收益共享机制,针对“跨河相连”消费综合体、香港专业服务业特殊经营区等跨境相连、深港共投共建区域,探索新增企业财税收益共享机制。加强深港口岸规则衔接,推广施行深港“合作查验、一次放行”,研究推动深港口岸试行更加高效、便利的通关模式等等。
报告还建议,依托河套合作区和香港北部都会区,联合两地科研资源和优势科技力量,加强基础技术研发合作,共同打造国家级科技创新中心,形成以国家重点实验室、新型研发机构、高水平院校等为主体的战略性科技力量布局。
当前,深圳市人大常委会正在加快制定和修改《深圳经济特区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条例》《深圳经济特区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条例》《深圳经济特区前海合作区投资者保护条例》等法规,调研报告将为科学立法提供重要参考。
编辑:李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