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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岱岳人大:用法治的方式确保国家法律在县域高质量实施

发布时间:2024-05-19 作者:佚名 来源:河南人大网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我国宪法规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的遵守和执行。占全国各级人大代表总数94.7%的县乡人大,无疑是监督国家法律高质量实施的主力军。近年来,泰安市岱岳区人大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以问题为导向,把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底线思维等贯穿人大工作全过程,把加强人大法治建设作为保证法律法规高质量实施的重要抓手,整体谋划、全面推进县域人大工作。针对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探索创新工作制度、工作措施。在人大自身法治化、规范化建设的同时,监督辖区内行政权、监察权、司法权在法治框架内运行,促进了县域法治建设高质量发展。

  基础筑牢,夯实法治建设的根基

  提升法治素养。牢牢把握“十一个坚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四个机关”的定位和要求,制定年度学法计划,将与人大履职相关的监察法等新颁布的法律、地方组织法等新修正的法律作为学习的重点,系统、全面、深入学习。5次组织区人大代表、常委会工作人员到全国人大培训基地学习,及时举办初任代表培训班,开展“培训代表到基层”“人大代表大讲堂”、专题述法、宪法宣誓等活动,在人大机关办公室场所建立法治教育长廊,潜移默化中增强工作人员的法治素养,形成尊崇敬畏法律、带头守法、维护宪法法律权威的责任意识,把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变为自觉行动,依法履行人大职责。

  凝聚法治人才。面对县域层面法治人才不足的现实,岱岳区采取外聘内训、健全制度、完善机制等措施,对外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把法治人才聚集起来,认真落实法治建设职责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增加法治人才在地方人大组成人员中的人数。在选举人大代表时,注重把符合条件的不同领域的法学教师、优秀律师、公证员、仲裁员等提名作为代表人选,以提高法学背景的代表人数。同时,把当选的不同法学领域的代表,推荐到人大相应的专门委员会,努力做到每一个专门委员会都有本领域的法治人才,提升各专门委员会依法监督的效能。建立专业人员参与人大法治建设制度。充分发挥单位公职律师和法律专业代表小组在法治建设中的参谋助手作用,为工作决策和重大事务处理进行法律论证、提出法律意见,使常委会的各项工作都纳入法治化的轨道。

  营造法治氛围。将强化法治宣传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的重要手段,区人大常委会制定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及时对普法依法治理五年规划做出决议,一个规划期内2次全面审议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认真组织任前法律考试,带动全民学法。把人民群众对法律法规的知晓率作为人大执法检查的重点之一,推动“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落实。结合区人大代表平立军、于瑶2人提出的加强留守儿童法治教育建议,进一步强化青少年法治教育。充分利用设在辖区内的2个基层立法联系点向群众普及法律知识,及时收集群众对立法和执法方面的意见建议。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中的律师等专业人才作用,到“家站室”、到社区等开展法律咨询服务。系列活动的开展,全区形成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精准发力,强化对公权力的监督

  加强县域人大法治建设,用法治的方式促进行政权、监察权、司法权在法治框架内运行,是保证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高质量实施的重中之重。

  强化文件备案审查。多次举办备案审查培训班,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要求,主动对“一府一委两院”和乡镇人大报备的文件进行审查;督促区政府履行对其工作部门和乡镇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究,确保国家法律法规和上位规范性文件在岱岳区的正确实施。

  多维度监督政府法治建设。每年听取审议区政府法治工作报告,聚焦安全生产、生态保护、乡村振兴、营商环境等,对政府专项工作开展执法检查、专题询问和工作审议等;对区法院、区检察院的行政审判和行政检察工作进行审议,督促检察院加强对政府依法行政的监督、法院加强对行政应诉的监督,通过司法建议或检察建议的方式促进法治政府建设,从而调动各方的积极性,实现对政府法治建设的多维度监督。

  持续监督确保公正司法、依法监察。对政法各单位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教育整顿情况分别进行审议;针对优化营商环境、化解金融风险、诉源治理等问题,对区法院的相关工作进行审议;与区检察院建立联动机制,已有25名区人大代表被聘为公益诉讼志愿者,在对区检察院公益诉讼工作进行审议的同时,及时做出支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的决议;采取人大代表旁听庭审、参与执行等做法,确保司法公正。分别对区监察委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不正之风工作、护航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进行调研审议。

  紧紧围绕人大制度与法治建设工作开展调查研究。《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地方人大监督工作》《新形势下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研究》等多篇文章在《山东人大工作》等刊物刊发,其中《浅析人大监督工作中的程序规则》一文在在山东省人大理论研究会2020年举办的征文活动中获一等奖,并收录“百度学术”;探索地方人大常委会与同级监察委员会相互监督的文章,入选山东人大工作理论与实践2021庆祝建党百年专刊。在调查研究基础上,及时对法治社会建设相关工作进行审议。提出进一步促进法治文化和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全民法治观念和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的审议意见,把法治触角延伸到社会的方方面面。通过对“一府一委两院”的全面、持续监督,使法律实施有效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依法维护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用法治护航全过程人民民主。

  制度赋能,补足人大监督的短板

  我国现行法律规定,街道办事处不设人民代表大会。而大多数县域人大在街道只设置人大工作室,直接导致街道办事处的财政预算决算、民生实事等工作没有形成有效的监督,是人大监督的短板,这与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要求相悖。针对这一问题,岱岳区探索建立人大街道工作委员会,将原街道人大工作室改建为区人大常委会街道工作委员会,彻底改变以往“一人工作室”的现实困境,其职能从原来较为单一的代表联络服务工作,拓展为协助区人大常委会开展工作、履行对街道办事处监督的职责。制定出台了《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街道工作委员会工作规则》,将人大街道工委的组成、职责、会议、工作制度等以制度形式固定下来,进一步完善了区人大常委会对街道办事处工作的监督。

  乡镇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工作是县域人大监督工作的另一个薄弱点。区人大常委会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根据预算法等法律法规,出台了《关于加强乡镇人大预算审查监督的实施办法》,指导乡镇人大成立专门机构,为乡镇人大预算审查监督什么、怎样开展监督,提供了制度标尺。在试点的基础上,全区推行该项制度。乡镇人大分别成立了预算审查监督委员会和预算审查监督小组,由相关专业人大代表组成,同时,外聘税务、金融、财务、审计等方面的专业人员协助开展工作。此外,岱岳区还建立审计与人大监督联动机制,组建人大财经专家库,让监督更精准、更专业。

  近年来,岱岳区结合新修订的地方组织法,系统研究制定、修订完善区人大常委会22项工作制度,落实了公职律师等制度,组建了7个专业代表小组,有效推动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避免随意监督、任意监督,增强人大工作的权威性、实效性。同时,用21项制度规范“家站室”代表履职平台建设,引导人大代表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等具体工作实践。在全国新时代“枫桥经验”先进典型岱岳区夏张镇,时刻闪现着人大代表忙碌的身影,代表之家就建在该镇“一站式”矛调中心。自换届以来,岱岳区建成代表之家、代表联络站(室、点)123处,1610余名五级人大代表全部“进家入站”,累计接待选民10060余人次,解决各类诉求2480件,督促有关部门履行社会治理责任,有力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编辑:李恒


原文链接:https://www.henanrd.gov.cn/2024/01-12/19042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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