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业是丽江市的重要支柱产业之一。近年来,丽江市人大常委会找准切入点和着力点,依法行权履职,通过立法与监督两端发力、双擎驱动,推动丽江世界文化旅游名城建设进程。
良法护航 旅游行业更健康发展
当前,丽江市正着力打造“红色丽江”“多彩丽江”“乡愁丽江”“艺术丽江”“创意丽江”五大IP,文旅产业不断转型升级。为凸显地方民族文化特色,丽江市人大常委会对丽江古城等世界遗产和各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开发作了规定。
文化院落是丽江古城加强传统文化挖掘力度,拓展深化文化内涵的一个缩影。依托《云南省丽江古城保护条例》,丽江古城不断加强对民族文化的挖掘、整理和弘扬,分类实施名人故居遗迹修复、人文景观建设和民俗文化展示等民族文化示范窗口建设。目前,丽江古城内打造了28个文化院落。
2022年3月1日,《丽江市旅游条例》正式施行,通过立法,为优化丽江市旅游环境、促进旅游业高质量发展、建设世界文化旅游名城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丽江旅游业走向健康发展道路。
据了解,《丽江市旅游条例》包括旅游规划与促进、旅游经营与服务、旅游监督与管理等6个章节共38条,涉及旅游规划建设、资源保护与开发、经营服务和监督管理等方面,还吸纳提炼了丽江20多年来文化旅游发展工作的做法和经验。
2023年5月31日,云南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批准通过了《丽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丽江市中心城区建筑风貌管控的决定》,丽江市人大常委会选定中心城区建筑风貌这个“小切口”,按照有利于保持和传承中心城区建筑风貌的原则,结合丽江实际,对建筑高度、面宽、屋顶、色彩、材质等作了较为具体的规定,提出了针对性的措施。
此外,丽江市还先后颁布《丽江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丽江市乡村清洁条例》《丽江市城市管理条例》等,让丽江市的城区和乡村颜值更高气质更佳,为促进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2023年12月1日起,《云南省泸沽湖保护条例》正式施行,重新划定了保护区,保护区名称从原来的“一、二、三级保护区”变更为“生态保护核心区”“生态保护缓冲区”和“绿色发展区”。此前,为了保护泸沽湖流域生态环境,四川、云南两省人大常委会建立共同立法联席机制,两省分别制定出台了《凉山彝族自治州泸沽湖风景名胜区保护条例》《丽江市泸沽湖保护条例》,对依法开展湖泊保护治理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携手共同守护高原湖泊,助推区域旅游协作可持续发展。
代表履职 助力文旅融合转型升级
近年来,丽江市人大常委会在发挥代表主体作用上激发新活力,坚持立足“代表机关”定位,尊重代表主体地位,全力支持和保障人大代表依法行权履职,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为推动丽江旅游产业提质增效贡献力量。
作为丽江市人大代表,玉龙雪山管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杨俊星表示,提升和改变玉龙雪山的旅游业态,是丽江旅游提质增效的重要部分。玉龙雪山景区作为丽江的老牌景区,将严格按照“国际化、高端化、特色化、智慧化”标准要求,努力提升旅游业态、提升产品品质、提升文旅融合,推动玉龙雪山景区实现新发展。
“为了实现玉龙雪山景区创新和转型目标,玉龙雪山管委会必须有效实施空间竞争、创新发展、文旅融合、变革优化四大战略,切实推动玉龙雪山景区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杨俊星说。
为加强东巴文化保护,继承和弘扬优秀文化遗产,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对《云南省纳西族东巴文化保护条例》进行了修订,于2020年5月1日起实施。
丽江市在挖掘、整理、传承、弘扬、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东巴文化方面提出了具体的工作要求和对策措施,从经费投入、管理机制、人才机制等方面提供坚强保障,使东巴文化保护工作逐步走上科学、规范和系统化的轨道。
强化监督 推动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
为查找丽江市旅游产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短板,研究对策措施,推动旅游产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2023年10月27日,丽江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举行联组会议,对全市旅游产业发展情况开展专题询问。
丽江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围绕全市旅游产业发展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在着力推进旅游产业转型升级,推动旅游产品创新、模式创新、业态创新和科技赋能,进一步优化旅游产品结构与消费结构等方面开展询问。
据了解,丽江市人大常委会及时形成专题询问审议意见书,送丽江市人民政府研究处理。接下来,丽江市将加快推动全市旅游高质量转型升级,全力推进文化和旅游强市建设三年行动、十大工程落地见效,全力打造全国文旅高质量发展示范城市,推进世界文化旅游名城建设。
本着“监督就是关心、监督就是帮助、监督就是支持”的理念,丽江市人大常委会还听取了丽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旅游业发展情况的报告,及时提出审议意见,并交丽江市人民政府研究办理,助力丽江文化旅游高质量发展。
编辑:李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