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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人大: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 推动营商环境监督走深走实

发布时间:2024-05-19 作者:佚名 来源:河南人大网

  把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贯穿于人大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是新时代人大工作的重大课题。近年来,河北省人大常委会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把民主的价值和理念进一步转化为科学有效的制度安排和具体现实的民主实践,持续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执法监督,不断完善民主民意表达平台和载体,不断健全发挥代表作用、吸纳民意、汇集民智的工作机制,使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反映更顺畅、落实更高效,推动营商环境监督工作走深走实。

  

  河北省人大财经委调研组实地调研省政务服务大厅,与办事群众沟通交流。

  围绕“促发展”“惠民生”工作选题,将人民群众关切的营商环境作为持续监督内容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聚焦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聚焦人民群众所思所盼所愿,推动解决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是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对人大工作的明确要求。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是党中央的决策部署,是促发展、稳就业、保民生的重要经济基础,河北省委高度重视、大力推动落实,省人大常委会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重点工作紧抓不放。2018年以来,5次开展省市县乡四级人大联动监督执法检查,3次开展专题询问,1次开展执法调研,综合运用多种法定方式,充分发挥监督作用,推动营商环境相关法律法规深入贯彻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执法监督工作呈现声势大、范围大、力度大、工作实、效果好的特色。

  建立“常态化”“专业化”工作队伍,让企业界人大代表深度参与全过程

  积极探索如何更好利用人大自身资源、运用好企业家代表优势,推进人大对营商环境的持续监督、精准监督。2021年制定出台《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优化营商环境监督工作的意见》,依托企业界人大代表、在部分代表所在企业部署设立省人大常委会优化营商环境监督工作固定监测点。当年即挂牌、建立起固定监测点2009个,并制定《河北省人大代表优化营商环境监督工作固定监测点管理暂行办法》,为固定监测点工作的有序开展提供了制度保障。《办法》规定,固定监测点是全省各级人大代表履行代表职责、监督我省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平台,主要任务是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以线上方式参与问卷调查、反映情况和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固定监测点从五级企业界人大代表所在企业中选取,原则上在代表任期内保持稳定。固定监测点的设置,覆盖全省各市县,兼顾大中小企业、不同所有制性质企业、一二三产业、主要行业类型。2023年,更新了新一届省人大代表优化营商环境监督工作固定监测点,固定监测点数量一直保持在2000个左右。固定监测点制度实施以来,根据省委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新要求、省政府优化营商环境年度工作要点、省人大监督工作重点,每年设计并组织一次营商环境满意度问卷调查,参与率分别为87%、99%、98%,问卷内容主要涉及总体感受、政策执行效果、改进工作建议和诉求等,形成了结果可比对、问题可量化、数据可累积的监督资料,为找准企业难点痛点、提出针对性建议提供了重要参考,成为人大监督检查的重要支撑。

  同时,固定监测点代表熟悉企业情况、热心人大监督工作,在吸纳代表参与执法检查调研和组织代表日常活动中,也是提升监督工作质效、增强代表工作活力的重要力量。

  坚持“走基层”“听民意”工作方式,将企业满意度作为重要评价标准

  营商环境好不好,市场主体感受最直接、最真切,也最有发言权。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把工作重心放在调研了解基层对省级政策、措施、服务的意见上,放在聆听诉求、了解企业的“急难愁盼”上。在2023年优化营商环境联动监督工作中,实地调研11个设区市、雄安新区及所属47个县(市、区)、18个政务服务大厅,组织召开17次市县政府部门座谈会;走访136家企业(项目),组织政府人员不在场的企业和行业协会座谈会10次;多渠道收集信息,从省信访局、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信访办收集问题线索,走访省工商联,设立优化营商环境网上举报平台, 梳理省人代会关于营商环境方面的代表建议。通过梳理汇集各方面情况,建立问题库,共入库问题 200多个。针对企业关注点和反映的问题,在开展全面监督的同时,整合人大专门委员会、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社会研究机构力量深度开展减税降费实施情况、政务诚信建设情况、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金融环境等专项调研。

  聚焦“解民忧”“办实事”工作目标,把解决企业问题作为工作出发点和落脚点

  省人大每年的优化营商环境监督工作往往历经动员部署、调研、检查等数个阶段、历时数月时间,对各阶段发现的问题,坚持随时反馈或交办,涉及交办具体问题的,要求相关部门反馈研究处理结果。形成的执法检查报告三分之二篇幅都是晒问题、找原因、提建议。2023年,走访26个省直部门和单位,每到一部门, 都梳理出前期调研的问题清单,现场反馈和交办, 推动一批问题得到及时解决。其中,针对企业反映个别政策影响公平竞争问题, 约谈相关省直部门,督促其对制发的政策文件作出了修改完善。针对有的市县反映省直部门关于光伏项目的政策解读造成部分获批项目停滞问题,与省直部门共同研究适用的政策,推动部分项目得以继续推进。交办企业反映的用地方面问题,相关部门迅速办理,通过解读政策、协调调度解决问题106个。(王全义 刘广进)

  

  编辑:李恒


原文链接:https://www.henanrd.gov.cn/2024/01-26/1908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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