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8日下午,松江区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十四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唐海东主持会议,副主任杨飞云、许复新、徐卫兴、吴建良、钱秋萍和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
会议审议决定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任命杨仁娟同志为上海市松江区人大常委会农业与农村工作委员会主任;免去张林华同志的上海市松江区人大常委会农业与农村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决定任命沈建明同志为上海市松江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杨进同志为上海市松江区交通委员会主任,胡春同志为上海市松江区民政局局长,李江同志为上海市松江区体育局局长,甘富强同志为上海市松江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局长,严俊同志为上海市松江区民防办公室主任;决定免去夏武同志的上海市松江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职务,免去许银章同志的上海市松江区交通委员会主任职务,免去刘彦同志的上海市松江区民政局局长职务,免去杨进同志的上海市松江区民防办公室主任职务,免去王平同志的上海市松江区科创发展办公室主任职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市松江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王建峰同志辞去上海市松江区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的决定》。会上,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司法局局长潘琼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在本区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草案)》的说明,审议通过了《关于在本区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会议要求,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把法治作为提升城市软实力的重要内容,持续提升法治松江建设水平;要强化工作合力,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着力打造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共同参与的普法工作大格局。
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市松江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本区新一届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的决定》《上海市松江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本区新一届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组成人员名额的决定》。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五届人大代表变动等有关事项,审议决定了区五届人大十次会议的有关事项。
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赵勇,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倪峰,区人民法院代理院长张铮,区监察委员会有关负责人,区人大常委会有关委、室副主任、调研员,部分市、区人大代表,各镇人大主席,各街道人大工委副主任等列席会议。区政府部分委办局负责人列席相关议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