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人大调研网!

您当前位置: 首页 > 历史沿革 > 正文

人民代表大会怎样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发布时间:2024-05-19 作者:佚名 来源:山东人大

  

  

  人民代表大会向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主要体现在:

  1、对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的议案,都要在审议前或审议中,广泛听取人民群众和各有关方面的意见。如每年代表大会召开前,都要组织人大代表进行集中视察,了解情况,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为审议列入代表大会会议的各项议题做好准备。又如对审议的法律草案,都要通过召开座谈会和其他方式,听取各地方、各有关部门、专家学者和人民群众的意见。一些与人民群众关系密切的法律草案,还要在报纸上公布,征求全民的意见。

  2、采取各种办法,使人民群众了解人大工作,使人大的工作自觉地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如规定人大会议一般都公开举行,会议的主要内容都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报道。又如在有些地方,如北京市、大连市等,普通公民经申请批准还可旁听人大会议。

  3、在闭会期间加强人大代表与选民的联系。通过代表视察,人大机关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受理申诉、控告或检举,建立代表接待日制度,开展代表小组活动等,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反映群众的意见、倾听群众呼声。

  4、从法律上规定,人大代表要接受原选举单位和选民的监督,选民或原选举单位可依照法定程序罢免他们不满意的代表。


原文链接:http://www.sdrd.gov.cn/articles/ch00613/201601/d9591921-df3b-4045-825f-438b9400659f.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上一篇: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公民有什么关系 下一篇: 全国人大与地方人大的关系是领导关系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