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来,我国环境保护和治理污染的重心都放在城市,特别是中心城市,相对忽视了广大农村。正因为如此,垃圾围村、垃圾入田、垃圾堵路、垃圾排河等农村环境污染问题日益严重,成为困扰农村发展最突出、最尖锐的现实难题,已经严重威胁到农民的生命健康财产安全。
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小康全面不全面,生态环境质量是关键。如果农村环境污染不能得到有效控制,势必影响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全局,影响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
为了解决农村环境污染问题,新环保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县级、乡级人民政府应当提高农村环境保护公共服务水平,推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该法第三十七条也明确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组织对生活废弃物的分类处置、回收利用。
新环保法在农村是否落地?农村污水垃圾问题是否得到解决?政府责任是否落实?这些都是全国人大常委会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的重点内容之一。
6月22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组一行来到广西武宣县大禄村码头屯,这里距离武宣县城5公里,曾是仙城闻名遐迩的摆渡驿站。全村有两个村民小组,87户,总人口466人,是“十二五”时期区定贫困村。
1966年出生的陈英贵是码头屯土生土长的村民。检查组来到他经营了整一年的农家乐。今年50岁的陈英贵看起来比同龄人要年轻很多,他开心地说:“我们这里空气质量好,水也好,老百姓长得都年轻,寿命长是一定的啦!现在村里的环境改善得这么好,越来越多的城里人喜欢来我这里做客,生意也越来越好。这些都要感谢政府!”
记者环顾四周,干净、整洁是这个不大的农家乐给人的第一印象。尤其是卫生间一改以往农村厕所脏乱差的样子,看上去非常干净卫生。整个村子看不到任何露天的垃圾堆。
据了解,2015年,该村投入260多万元改善居住环境,其中20多万元用于处理污水,建设了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完善农户排污系统,统一收集生活污水集中处理后排放。60多万元用来铺设管道,建成统一的化粪池。垃圾也有专人负责,建立清洁乡村长效管理机制,收取每户每月一元的保洁费,又聘请专门的保洁员,采取“户集村收镇运县处理”的模式处理农村垃圾,做到日产日清,实现保洁工作常态化,改变了以往村屯生活污水横流、垃圾遍地的现象,减少了污水垃圾对村庄环境的影响。
除此之外,村里的农户绝大部分已使用电、液化气、太阳能、沼气等清洁能源,清洁能源普及率达90%以上,杜绝使用煤等污染源燃料,大气污染物产生量较小,长年保持空气清新。
码头屯这样的农村环境治理成效仅仅是广西全区治理农村环境污染工作的缩影。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目前,全区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率达93.16%(高于全国平均水平40.16个百分点);全区初步形成“村收镇运县处理”“村收镇运片区处理”“村屯就近就地处理”三个层面的农村垃圾处理体系。
为了解决农村垃圾污水问题,广西采取了一系列举措。自治区制定了“美丽广西”乡村建设重大活动规划纲要(2013—2020),明确用8年时间,分清洁乡村、生态乡村、宜居乡村、幸福乡村四个阶段扎实推进乡村建设。同时,针对农村脏乱差问题,深入开展以“清洁家园、清洁水源、清洁田园”为主要内容的清洁乡村活动,大力推进农村环境集中整治,积极探索环境治理长效机制。
在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方面,目前,各级财政累计投入乡村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资金20多亿元,新增城镇垃圾处理场(厂)7座,新增乡镇垃圾中转站557座,乡镇垃圾集中处理场1265个,配备垃圾清运车24.47万辆、垃圾收集箱(桶)448.9万个,建成农村垃圾就近就地收集处理设施35201处。
截至目前,全区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率由2012年的13%提高到93%,初步建立县城周边农村生活垃圾“村收镇运县处理”、乡镇周边“村收镇运片区处理”和边远乡村“就近就地处理”的垃圾收运处理体系,探索了后发展欠发达地区治理农村生活垃圾的路子。
在农村污水治理方面,从2015年4月开始,每月进行全区污水管网及镇级污水处理项目建设进度排名,并将排名情况在《广西日报》上公布,对建设进度滞后的市县进行了约谈。截至2015年12月底,138个镇级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项目已竣工133个,新增设计处理能力约33万吨,完成配套污水管网约800公里,完成投资约28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