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监督是代表国家和人民进行的具有法律效力的监督,是最高层次和最具权威性的监督。笔者认为,这种监督体现在实践上,应是全面的、系统的、本质的监督,而不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式的监督。
“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只看局部,不看全局,缺乏从整体上、宏观上对问题的分析和把握,解决问题的方法也存在“挖东墙,补西墙”的现象,甚至对整体产生较大危害。人大监督就是要克服这种狭隘的监督观念,学会放眼全局,善于抓大放小。在选择监督议题上,应突出宏观性原则,重点选取那些带有全局性、战略性、系统性的问题,不事无巨细,眉毛胡子一把抓;在作出决议、决定、审议意见上,应突出科学性和为民性,不“饮鸩止渴”,求得一时之快,不劳民伤财,只为一时政绩。
“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只看现象,不看本质,治标不治本。人大监督的目的是解决问题,改进工作。能不能达到标本兼治的效果,是人大监督实效的集中反映。不论是视察调研、执法检查,还是听取审议工作报告、询问、质询,其关键点都在于要透过纷繁复杂的“头痛”“脚痛”表象,去粗取精、去伪存真,找出诱发病痛的原因,然后对症下药进行根除,而不是“哪痛止哪,哪痒挠哪”。
“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只重治,不重防,不利于“肌体”的健康发展。这种监督方式表现在人大工作上,就是只重事后监督,而忽略了事前监督,工作缺乏主动性和前瞻性,易陷入被动。当然,人大工作有其特定程序和原则,并不是都要事事提前监督,而是要有针对性地选择党委工作的重点、政府工作的难点和人民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预先安排,及时监督,做到早调研、早建议、早预防。同时,人大监督的“防”,还应体现在推动有关方面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促使工作规范、高效、健康开展。
总之,人大监督要摒弃“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式的监督,在监督理念、监督方式、监督力度、监督机制上实现创新和发展,使人大监督成为“祛风止痛、强筋壮骨”的一副良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