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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是怎样审议法律案的

发布时间:2024-05-19 作者:佚名 来源:山东人大

  

  

  法律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后,一般要经过三次常委会会议的审议,即实行三审制。

  一审听取提案人关于法律案的说明,随后进行初步审议。

  二审围绕法律草案中的重点、难点和比较大的分歧意见,进行深入审议。

  三审听取法律委员会审议结果的报告,随后继续审议,如果分歧意见不大,由委员长会议决定提请全体会议付表决。如果仍有重大分歧意见,可以暂不付表决,提请以后的常委会会议继续审议。


原文链接:http://www.sdrd.gov.cn/articles/ch00613/201706/681c4378-4566-40f4-b063-baefe794933d.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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