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23年1月17日在江苏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李小敏
各位代表:
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委托,我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刚刚过去的一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贯彻中央人大工作会议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开局之年,也是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履职收官之年。省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迎接党的二十大、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这一贯穿全年的主线开展各项工作,以“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为光荣使命,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为重要契机,在加强改进中推进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在固长补短中实现本届人大工作圆满收官。
过去的五年,是党和国家历史上极不寻常、极不平凡的五年,是江苏发展史上成果丰硕、成就斐然的五年,也是省十三届人大履职尽责、担当作为的五年。省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省委贯彻中央大政方针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重要讲话精神的决策部署,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依法行使立法权、监督权、决定权、任免权,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谱写“强富美高”新江苏现代化建设新篇章作出了积极贡献。五年来,共制定和修改地方性法规90件,集中打包修改法规107件次、废止18件,批准设区市法规244件;听取审议114个专项工作及计划、预决算、审计报告,开展28次执法检查、11次专题询问、5次工作评议和71项满意度测评,对505件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作出决议决定39项;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863人次;审议代表议案94件,办理代表建议3195件,全面完成了本届常委会的各项任务。
一、坚定新时代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牢牢把握人大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的本质属性,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强化思想理论武装。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坚持不懈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常委会党组会议都作为“第一议题”及时传达学习,研究部署贯彻落实工作,仅去年常委会党组就集中学习26次,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交流研讨8次。认真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理论武装持续加强。组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党史学习教育,受到深刻的政治教育、思想淬炼、精神洗礼。制定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重要思想的实施意见,持续深入抓好落实。采取省市县三级人大负责同志共同交流研讨方式,深化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解把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分别制定出台立法、代表工作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指导意见。中央首次召开人大工作会议后,在全国省级人大中率先以常委会作出决定形式推动贯彻落实,全国人大推介了江苏这一做法。及时举办新一届全省市县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培训班,推动各级人大把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引向深入。党的二十大召开后,迅速兴起学习宣传贯彻热潮,在原原本本、逐字逐句学的基础上,分别开展常委会党组、常委会组成人员、常委会机关集中交流研讨,切实用党的二十大精神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
恪守最高政治原则。旗帜鲜明、坚定不移把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这一最高政治原则贯彻好、落实好,确保人大各项工作都在党的领导下进行。深入贯彻省党代会和历次省委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省委贯彻落实中央大政方针的决策部署谋划推进人大各项重点工作。严格执行向省委请示报告制度,凡是人大重要会议、重要立法、重要工作、重大事项等都按规定及时向省委请示汇报。省委高度重视人大工作和建设,省委常委会每年听取工作汇报,及时研究相关问题,仅去年10次专题审议人大工作。娄勤俭、吴政隆同志在担任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期间,对人大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给予有力指导。继2019年人大工作会议后,去年省委又一次召开人大工作会议,对新时代江苏人大工作作出新的全面部署。
履行党组领导责任。加强党组对常委会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将党组发挥领导作用与常委会依法履职有机统一起来。在把方向上,常委会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和重要问题都先提交党组会议研究审定,再依法有序组织开展。在管大局上,紧贴中心任务及时调整优化工作安排,力求做到人大各项重点工作与全省大局同向同步。在保落实上,坚决执行中央和省委决定,确保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全省人民共同意志,确保中央和省委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机关领导人员,确保中央重大决策和省委部署要求有效贯彻落实。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及时修改常委会党组工作规则,设立专工委分党组,促进党组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使人大成为坚持党的领导的坚强阵地。
实践使我们更加深切地认识到,党的全面领导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根本保证,只有牢牢把握蕴含其中的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实践逻辑,做到立足政治站位看、遵循政治原则办、注重政治效果干,才能确保人大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党领导国家政权机关的重要制度载体作用。
二、展开新形势下我省地方人大工作整体布局
依照宪法法律赋予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职责,对照新要求明确新思路,对标新部署落实新举措,以人大工作新的布局引领打造人大发展新的格局。
谋划新篇展开布局。届初制定五年立法规划,协助省委召开全省立法工作会议,明确本届人大立法工作任务和要求。近三年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地方人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省委召开的纪念省人大设立常委会40周年大会部署要求,先后召开人大及其常委会专工委负责同志会议、加强和改进人大代表工作交流会、设区市人大立法工作会议、人大监督工作会议等四个全局性会议,对做好新形势下地方人大工作作出新的谋划和推动;制定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地方人大立法、监督、代表工作三个意见,为一体推进全省人大工作提供具体指导。
制定规划引领布局。着眼于更好融入大局、服务大局、维护大局,根据“十四五”规划纲要安排的重点任务,在全国率先编制省人大“十四五”工作规划,经省委常委会审定后印发实施。规划确定与全省“十四五”发展相契合的人大工作目标任务,构建与现代化建设新征程相适应的工作机制,引领人大在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更好发挥助力助推作用,在增进人民群众福祉中更好发挥保障促进作用,在深化法治江苏建设中更好发挥基础支撑作用。对江苏这一首创之举,全国人大予以充分肯定。
跟进部署优化布局。及时贯彻落实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协助省委召开人大工作会议并制定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实施意见、贯彻落实省委人大工作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明确加强和改进我省人大工作的重点要求,部署人大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重点任务,扎实推进10项重点改革,新形势下我省地方人大工作整体布局进一步优化。党的二十大召开后,分9个专题开展调查研究,深入谋划思路举措,把二十大精神体现到人大工作布局中。
实践使我们更加深切地认识到,谋篇布局、统筹推进是全面担负宪法法律赋予人大各项职责的必然要求,只有紧跟中央决策和省委部署、紧贴人民群众美好生活期盼、紧扣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需求,坚持前瞻性谋划、系统性安排、整体性推进,才能站在时代前沿、把握历史主动,推动人大工作和建设不断迈上新台阶。
三、推进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创新实践
不断深化对人大工作规律性认识,扎实有力推进人大领域改革,重点在思路、机制、方法上探索创新,推动我省人大工作与时俱进、不断发展。
提高立法供给质效。落实立法新要求,出台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的若干意见,明确立法高质量发展的具体举措;将基层立法联系点扩展到20个,使立法民意“直通车”班次更多、线路更广、覆盖更全,保证基层群众意见建议原汁原味顺畅直达立法机关。构建立法新机制,推出常委会组成人员挂钩联系法规项目、重要法规审议前解读、立法协商、立法后评估、法规实施情况报告等方面的制度规范,与省政府联合出台加强立法工作协调配合的若干意见,有效发挥人大在立法选题、评估、论证、立项、协调、起草、征求意见、审议等环节的主导作用;积极运用大数据和新媒体技术辅助立法,健全论证咨询评估制度,建立地方立法研究基地,增强立法决策科学性。展开立法新实践,专项立法工作计划、“立法专班”、“一事一法”等立法形式不断丰富,哲学社会科学促进条例等15部法规为全国首创,填补了相关领域的法制“空白”;制定推进“小切口”“小快灵”立法的指导意见,院前医疗急救条例等一批“小快灵”法规相继颁布实施;提请省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就业促进条例等重要法规,取得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推进长三角区域居民服务一卡通等立法,有力支持了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制度机制创新,区域协同立法取得实质性进展。
增强监督工作实效。拓展监督领域,及时制定修改加强经济工作监督、省级预算审查监督的决定,健全经济运行情况定期分析机制,常态化听取经济形势专题调研情况汇报,制度化听取高质量发展监测指标体系完成情况报告,研究出台常委会任命的有关人员报告履职情况办法,首次听取审议国有资产管理、防范金融风险工作情况报告,首次听取审议省监委有关工作报告,首次围绕司法专项工作开展专题询问,实现了人大监督的全覆盖。改进监督方式,创新开展工作评议和满意度测评,健全执法检查工作机制,优化监督流程、延伸监督链条,形成调查研究、审议审查、交办督办、跟踪问效、反馈评价的监督工作闭环;修改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扩大报备范围,完善处理和反馈机制,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强化监督协同,综合运用听取审议专项报告、执法检查、专题询问、工作评议、专题调研等手段,聚焦科技创新、产业转型、环境保护、乡村振兴、民生保障等重点议题打好监督“组合拳”,上下联动、协同推进监督工作,形成叠加集成效应。
注重决议决定时效。健全制度规范,修改讨论决定重大事项规定,增强人大行使决定权的操作性;作出省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的决定,推动中央和省委相关要求在省级层面落细落实;在省人大“十四五”工作规划中将依法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单列一章,并首次编制决定工作年度计划,形成常委会“一要点四计划”新格局。推进常态开展,每年把审查批准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财政预决算作为行使决定权的重点,依法就相关事项作出决议决定;根据省委决策部署,在认真审议的基础上,及时作出依法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严格实施国土空间规划等方面的决议决定。提高效能权威,紧跟形势发展加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密度和力度,过去一年作出的决议决定数量是本届前4年的总和;将讨论决定重大事项与立法、监督、代表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收到相互促进、相得益彰的效果。
实践使我们更加深切地认识到,改革创新是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的不竭动力,只有守道路之正、创思路之新,守制度之正、创机制之新,守原则之正、创方法之新,创造性地做好地方人大立法、监督等工作,才能不断丰富拓展人大工作的时代特色和实践特色,永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生机活力。
四、助力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综合运用人大各项法定职权,着力推动解决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不断提高人民生活品质。
聚焦科技自立自强。坚持科技是第一生产力,围绕加快科技强省建设,修改科学技术进步条例,听取审议聚力科技创新打好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情况报告并重点督办相关代表建议,推动加强基础性原创性科技攻关,破解“卡脖子”难题。坚持创新是第一动力,制定知识产权促进和保护条例,听取审议深入实施创新驱动战略、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情况报告,开展专利法执法检查,促进健全完善创新体制机制、优化创新创业环境;制定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昆山深化两岸产业合作试验区条例,推动试验区高质量建设、高水平发展。坚持人才是第一资源,作出促进科技人才发展决定,率先制定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条例并开展执法检查,引导推动学校和企业“双主体”协同培养技术人才,加快打造人才发展现代化先行区。
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紧盯实体经济这一江苏发展的基础优势,听取审议先进制造业集群建设发展、推动产业链现代化、中国制造江苏行动纲要实施、重大产业项目推进、现代服务业发展等报告,专题调研建设自主可控现代产业体系情况,促进优势产业做大做强,加快建设制造强省。紧盯数字经济这一转型发展的关键增量,制定数字经济促进条例,听取审议推进数字经济建设情况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督办相关代表建议,扎实推动产业数字化、数字产业化。紧盯营商环境这一高质量发展的核心竞争力,制定修改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政务服务便利化、对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促进、保护和促进香港澳门投资、中小企业促进等方面法规,持续加强营商环境监督工作,力促破解影响企业发展的堵点痛点问题;积极开展与国外地方议会之间的交流活动,专题调研“一带一路”交汇点建设、服务支持我省企业走出去等工作,促进更高水平对外开放。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以推动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主线,制定全国首部省级生态环境监测法规,常态化听取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作出促进大运河文化带建设、促进和保障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建设等决定并开展执法检查,助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为关键,连续开展大气、水、土壤、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环境保护等执法检查,及时制定修改土壤污染防治、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等法规,作出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反馈问题整改等决定,合力守住生态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底线。以落实长江保护法为抓手,在全国率先制定长江船舶污染防治条例,与长三角省市协同作出促进和保障长江流域禁捕工作若干问题决定,并组织开展长江保护“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推动长江大保护在我省落地落实。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为重点,听取专项工作报告并作出决定,督办相关代表建议,促进能源结构、产业结构调整优化。
支持乡村全面振兴。制定乡村振兴促进条例,两次听取审议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情况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工作评议,督办相关代表建议,推动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步伐。制定粮食流通、农村水利等方面法规,作出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决定,听取审议乡村产业振兴、休闲农业发展情况报告,开展动物防疫、渔业、种子等执法检查,督办农业新业态发展、现代农业园区建设等代表建议,推动农田建设投资标准由每亩1750元提高到3000元,促进农业全面升级。制定农村公路条例,专题调研苏北农村住房改善、乡村公共空间治理等工作,督促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农村全面进步。制定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修改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听取审议脱贫攻坚进展、集体经济发展、对口支援民族地区等情况报告,开展农村扶贫开发条例执法检查,牵头做好西南岗片区和泗洪县整体帮促工作,推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拓宽增收致富渠道,促进农民全面发展。
增进人民群众福祉。聚力为民造福,常态化听取审议年度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情况报告并开展工作评议,对全省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情况开展监督,促进公共服务均等化、优质化。制定教育督导条例,作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决定,听取新高考招生制度实施情况、全省教师队伍建设情况报告,开展家庭教育促进条例执法检查、教育改革与发展情况专题询问,推动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制定医疗保障、中医药、精神卫生等方面法规,开展中医药、精神卫生执法检查,建设省级精神卫生疾病治疗中心等建议得到省政府重视采纳。修改养老服务条例,围绕建设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开展专题询问、代表视察、建议督办,推进规范养老保险费征管用,推动失能人员长期护理保障全覆盖。听取审议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情况报告并督办相关建议,开展物业管理条例执法检查,督促提升人民群众居住品质。制定妇女权益保障条例、反家庭暴力条例,开展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专题询问、建议督办,检查残疾人保障法实施情况,听取审议退役军人保障工作情况报告,保护相关群体合法权益。
推进法治江苏建设。在全国率先制定行政程序条例,听取审议依法行政工作、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实施情况报告,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听取审议省法院司法公开、商事、环境资源、海事审判工作情况报告,省检察院公益诉讼、民事虚假诉讼监督、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情况报告,公安机关开展队伍教育整顿情况报告,对公益诉讼工作进行专题询问并作出决定,促进严格公正司法。作出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制定修改公共法律服务、公共交通治安、殡葬管理、市容卫生、社会信用、集体协商、宗教事务、村委会选举等方面法规,对人民调解工作开展执法检查,强化社会依法治理。制定修改消防、燃气管理、铁路安全管理、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方面法规,作出强化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决定,听取审议安全生产情况、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大灶”行动情况报告,上下联动开展安全生产“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以法治方式推动解决安全领域突出问题,提高公共安全管理和本质安全水平。
实践使我们更加深切地认识到,立足法定职能融入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是人大工作的鲜明主题,只有自觉把人大工作摆在大局中审视,谋服务大局之策,务服务大局之功,尽服务大局之责,才能切实做到全局工作重心在哪里,人大工作就跟进到哪里,作用就发挥到哪里,在“强富美高”新江苏现代化建设中展现应有的担当作为。
五、支持和保障人大代表依法履职
尊重代表主体地位,加强代表工作能力建设,着力提高服务保障代表依法履职水平,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在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中的作用。
拓展深化“两个联系”。加强省人大常委会同代表的联系,密切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实行常委会组成人员固定联系基层人大代表制度,坚持常委会“主任接待代表日”制度,健全专工委对口联系专业代表制度,不断深化拓展代表对常委会立法、监督、决定等工作的参与。丰富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内容和形式,支持代表积极参与选举单位开展的主题实践活动,经常到当地代表之家、代表联络站、代表联系点接待人民群众,推动家站点履职“小窗口”成为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大平台”。
督促办好议案建议。认真审议处理代表议案、督促办理代表建议,代表反映的意见建议落实在立法、监督、决定工作之中,转化为有关国家机关促发展、惠民生的实际举措。探索形成常委会领导牵头重点督办、专工委专项督办、代表工作机构协调督办的代表建议多层次督办工作机制,督促承办单位既做好沟通办理的“前半篇文章”,又做好落地见效的“后半篇文章”,还做好一届办理的“复盘文章”。及时组织开展本届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回头看”专项行动,共梳理出承诺代表近年内解决问题的724件代表建议,经再督促再办理再答复,660件已经落实,64件留作参考。健全代表建议工作激励机制,每年评选优秀代表建议和先进承办单位,促进代表建议“内容高质量、办理高质量”。
加强改进服务管理。围绕全省工作大局和人民群众关切组织开展闭会期间代表活动,五年来共组织4080人次省人大代表参加调研视察。创新代表活动方式,实行省直单位省人大代表联组、各市的省市人大代表联动、长三角三省一市全国和省人大代表联合,有序开展专题调研、集中视察活动。优化代表服务保障,本届以来总体上实现省人大代表参加履职学习全覆盖,基层一线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全覆盖,代表向原选举单位报告履职情况全覆盖。加强代表履职管理,制定完善人大代表履职评价体系和激励机制指导意见,规范代表履职档案,有效开展代表履职评价,激励支持代表更好为人民代言、为人民履职、为人民服务。
组织做好换届选举。协助省委召开全省市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会议,修改江苏省各级人大选举实施细则,依法决定增加全省新一届县级人大代表名额2305名,增加设区的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名额130名。精心指导市县乡人大换届选举,把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贯穿选举工作各方面全过程,全省6120多万选民一人一票选举产生29611名县级人大代表、61279名乡级人大代表,成为人民群众直接参与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实践。研究提出关于做好省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作出省十四届人大代表名额分配和选举问题的决定。各选举单位把握人选标准要求,严格考察审查,精心组织选举,严把代表“入口关”,新一届省人大代表如期选出,代表结构进一步优化,素质进一步提高,得到群众广泛认同。
实践使我们更加深切地认识到,人大代表依法履职行权是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体现,只有用心用情做好代表服务管理工作,尽职尽责保障代表发挥主体作用,把人大各项工作建立在吸纳民意、汇集民智、凝聚民力的基础上,才能切实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更好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彰显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独特优势。
六、加强人大常委会及机关自身建设
立足“四个机关”定位要求,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持续推进以政治建设为统领的人大及其常委会各方面建设,不断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和水平,努力打造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模范机关。
优化组织机构设置。紧密结合实际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相关要求,着力改善常委会和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年龄、专业、知识结构,常委会组成人员人数由65名增加到81名,专职组成人员比例提高到60%以上。健全人大专门委员会设置,专门委员会由4个增加到8个。加强人大机关干部队伍建设,制度化开展专题培训,打造政治坚定、服务人民、尊崇法治、发扬民主、勤勉尽责的人大工作队伍。
强化制度机制保障。制定修改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省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优化会议组织流程,规范议案提出、审议、表决等程序,提高议事质量和效率。制定民意征集工作办法,建立健全人大机关吸纳民意、汇集民智的平台和机制。五年来共制定修改常委会及机关相关规范性文件133个,制度体系更加健全,体制保障更加有力。
深化作风效能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营造埋头苦干、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认真抓好中央和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不断强化正风肃纪,巩固发展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将调查研究作为履行职权的必经程序和重要基础,坚持深入基层发现问题、研究问题、推动解决问题。切实改进会风,严肃会议纪律,常委会会议保持较高出席率。
实化工作指导联系。加强对地方各级人大工作指导,省与市县人大交流互动、整体联动明显增强。建立基层人大工作联系点制度,鼓励基层探索创造新鲜经验。制定修改乡镇人大工作条例、人大街道工委工作条例,推动基层人大规范化建设。县乡人大换届后,及时对全省1200多名乡镇人大主席、人大街道工委主任进行全员培训。注重阐释性、应用性理论研究,充分发挥人大工作理论研究会作用。加快“数字人大”建设,提升人大工作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
实践使我们更加深切地认识到,“四个机关”是引领新时代人大及其常委会自身建设的方向坐标,只有持续加强以政治建设为统领的各项建设,着力打造过硬的人大工作队伍,才能在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进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上不断迈出新的坚实步伐,扛起“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的光荣使命,交出无愧于时代和人民的人大答卷。
五年来常委会工作取得的成绩,根本在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坚强领导,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是在全国人大常委会悉心指导、省委有力领导下,全体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和省人大机关工作人员辛勤工作、共同努力的结果,是省政府、省监委、省法院、省检察院密切配合、通力协作的结果,是全省人民、各级人大以及社会各方面热情帮助、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省人大常委会,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常委会工作还存在问题和不足:立法质量仍需提高,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监督跟踪问效力度仍需加大,监督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讨论决定重大事项仍需加强,保证决议决定贯彻实施的制度措施有待进一步完善;代表管理评价工作仍需强化,服务代表的能力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人大队伍建设仍有薄弱环节,以自我革命精神打造党和人民满意的“四个机关”还需付出更大努力。这些要在今后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各位代表,党的二十大描绘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宏伟蓝图,未来5年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局起步的关键时期。我们要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弘扬伟大建党精神,扛起光荣历史使命,以昂扬的姿态、坚定的步伐走好新的赶考之路。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新一届人大履行职责的起步之年。全年拟安排19件立法正式项目、19件预备项目、23件调研项目,听取审议24个专项报告、开展10项执法检查、组织专题询问和工作评议,作出8项决议决定,努力在开局之年起好步,在投身中国式现代化江苏新实践中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
我们要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在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上取得新进步。深入学习领会、全面理解把握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作出的决策部署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党的二十大确定的目标任务上来。深入理解“两个结合”、“六个必须坚持”的精髓要义,深刻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方法论和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深切感悟党的创新理论的真理力量和实践伟力,将中国化时代化的马克思主义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我们要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在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上迈出新步伐。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通起来,与学习贯彻总书记关于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融会起来,牢牢把握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不断深化拓展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的人大工作实践,不断增强提升保证国家机关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职行权的人大工作效能,更好发挥人大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重要作用。
我们要紧扣中国式现代化的目标任务,在助力经济社会发展上作出新成效。准确理解中国式现代化的中国特色和本质要求,准确把握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两步走”的战略安排,坚持把人大工作放在中国式现代化江苏新实践中来审视和谋划,找准切入点、把握结合点、着力关键点,扎实推进省人大“十四五”工作规划实施,以更高质量立法护航经济社会发展,以更高水平决定推动中央重大决策和省委部署要求贯彻落实,以更高效能监督确保法律法规全面实施,为中国式现代化在江苏大地充分展现可观可感的现实图景贡献人大力量。
我们要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在保障人民当家作主上彰显新作为。坚持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立足法定职能扩大人民有序政治参与,完善民主民意表达平台载体,畅通民主民意表达渠道,推进人大协商、立法协商,健全吸纳民意、汇集民智的工作机制,使人大工作各个方面各个环节都能听到来自人民的声音。密切常委会与人大代表、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加强代表工作能力建设,健全代表学习培训、服务保障、履职管理制度机制,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来自人民、扎根人民的特点优势,汇聚全省人民投身“强富美高”新江苏现代化建设的磅礴力量。
我们要把握“四个机关”定位要求,在加强人大自身建设上展现新气象。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突出加强政治能力建设,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强化组织保证,提高常委会组成人员履职能力,优化人大机关干部结构,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的人大工作队伍。强化作风养成,坚决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锻造躬身为民、求真务实的优良作风。强化纪律约束,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具体办法,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加强理论研究和新闻宣传工作,牢牢把握人大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主导权。
各位代表!站在新起点、奋进新征程,让我们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在中共江苏省委坚强领导下,牢记初心使命,坚持守正创新,忠实履行职责,忠诚服务人民,为“扛起新使命、谱写新篇章”作出人大新的更大贡献!
转载链接:http://www.jsrd.gov.cn/qwfb/gzbg/202301/t20230130_544065.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