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规定,为做好全国人大机关直属事业单位2024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现就面试确认和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试确认
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人事局(以下简称“人事局”)将通过短信通知进入面试范围的考生进行面试确认,请有关考生务必于收到短信通知的24小时内完成面试确认程序。
1.请考生收到面试短信通知后,直接回复短信平台,回复内容为:报考职位+考生姓名+身份证号+确认参加面试。同时,请填写《确认参加面试声明》(附件1),并传真到010-83072425或扫描后发送到邮箱rsj@npc.gov.cn。
2.网上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如有变化,请在《确认参加面试声明》的备注栏中一并说明。
3.放弃面试者请填写《自愿放弃面试资格声明》(附件2),经本人签名,并粘贴身份证复印件,于收到短信通知的24小时内传真到010-83072425或扫描后发送到邮箱rsj@npc.gov.cn。
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面试程序。考生未提交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不参加面试的,视情节轻重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
二、资格复审
请确认参加面试的考生按以下要求准备资格复审材料:
(1)考生信息表(附件3,按表格注释认真填写,贴好照片,切勿调整列宽、行高、字体、字号等格式设置,未按要求填写的,视为资料不全)。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至同页)。
(3)面试确认时发送的《确认参加面试声明》。
(4)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及相应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通过“学信网”申请,注意有效期需调整为180天);应届毕业生无需提供即将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提供相应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所报考职位要求的外语等级证书复印件、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等材料。
(5)学生证复印件、《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复印件、毕业成绩单(所在院系或学校教务部门盖章)。
以上材料,均需用A4纸打印或复印清晰,除明确说明复印件的材料外,均应使用原件。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对提供虚假证件及个人资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涉嫌违纪违规的,按规定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
考生需将资格复审材料整理汇总,按清单排序后扫描(切勿拍照)合并制作成1个PDF文件,命名为“职位+姓名+身份证号”,连同考生信息表电子版及一张电子证件照片(免冠、白底、800*1000像素以上,供身份识别用,请勿修图)于收到短信通知的7个工作日内发送至邮箱rsj@npc.gov.cn。
面试时,请考生携带上述资格复审材料进行现场复核。
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期间考生相关情况如发生变化,应及时报告。
三、注意事项
1.全国人大机关直属事业单位2024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和部分职位专业能力测试初定于2024年3月下旬在京举行。面试公告将于面试前在中国人大网公布,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
2.人事局主要通过电话、短信、电子邮件通知考生有关事项,请保持通讯畅通,关闭设备拦截功能。通讯方式如有变化,请及时通知人事局。因通讯不畅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3.联系部门: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人事局
联系电话:010-83072579
附件:1.确认参加面试声明
3.考生信息表
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人事局
2024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