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9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分组审议了国务院关于雄安新区和白洋淀生态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与会人员普遍认为,国务院及相关部门、有关地方政府把雄安新区和白洋淀生态保护、防洪、治污和补水作为重点,大力加强规划建设,积极推进重点工程,通过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围绕水污染防治、强化法治保障、发展无障碍工程等方面,与会人员提出了建议。
加大水资源保护力度
雄安新区和白洋淀地处大清河流域的“九河下梢”,是大型的平原洼地,由于地理位置特殊、历史欠账等多种原因,雄安新区和白洋淀的生态保护面临较大的压力。在窦树华委员看来,主要问题体现在防洪工作还存在薄弱环节、水污染防治还面临挑战、水生资源的供给矛盾还十分突出。
针对这三项问题,窦树华分别给出了建议。在防洪工作方面,要切实处理好城市排涝、流域防洪、水系治理的关系,统筹兼顾全面考虑进行防洪工程规划,加快推进防洪工程项目建设,全面提升防洪抗灾能力,确保雄安新区防洪排涝安全。
在水污染防治方面,要扎实做好区域流域的污染防治工作,提高污染防治水平,严防外源输入,抓好内源治理,严控内源污染,全力做好农村污水治理,提高白洋淀周边的污水垃圾处理能力,确保白洋淀水质不断改善。
水生资源供给矛盾需要加强生态补水,保障生态用水流量,深入论证、科学调水,有序推进补水工作。同时坚持用水、节水并重,推进流域水资源节约利用,合理统筹水资源利用。
报告中提及的“淀区芦苇、水草较多,随着淀区传统芦苇收割,利用产业的关停并转、转型升级,苇草就地腐烂,对水质也会产生较大影响”这一问题引起了袁驷委员的注意。
“芦苇对白洋淀水质量的影响是一个重要问题。”袁驷记得,去年到白洋淀调研时了解到,针对芦苇问题,省里组织收割,然后运送到外省的造纸厂,用芦苇造纸,问题得到初步解决。
今年的报告却再次谈到了这一问题,袁驷建议国务院有关部门要坚持高位推动,统筹协调芦苇的收割、运输、处理等问题,切实改善白洋淀区水生态和水质量。
进一步完善配套法规
生态环境治理离不开法治保障。在全国人大常委会支持协调,北京、天津、山西人大协作配合下,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制定出台了《白洋淀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条例》。前不久《河北雄安新区条例》也颁布了,其中对生态环境保护作出专章规定,开创了流域生态保护“一地为主,三地支持”的地方立法模式。
程立峰委员建议进一步强化白洋淀生态环境治理的法治保障。建议河北省进一步完善相关配套法规规章,京津冀三省市主动对接《白洋淀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条例》区域协同治理的规定,启动本省市相关立法修法工作,织密白洋淀生态环境保护治理法规网络,并强化联合执法监管工作。
注重无障碍环境建设
“雄安新区的整体生态环境也应当体现无障碍的宜居宜业人文环境。”在近几年的调研中,吕世明委员发现雄安新区在建的设施没有按照无障碍的基本标准,更谈不上高标准的无障碍设计与施工,无障碍设计的功能有缺失、不达标、不合格、不到位。
在吕世明看来,这其中既有意识不到、重视不够的问题,也与监管不力、机制不健全有关。对此,他建议发改委统领的京津冀领导小组会同河北省政府、雄安管委会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提出无障碍环境建设的指导意见。
吕世明建议以法治的力量和法治的精神进行政府指导,从源头把住关口,综合配套,统一实施评审认证、监管评估全链条的认证管理,特别是提前置入第三方的咨询、监管与评估,建立强制性的制度,把无障碍的法规制度建立起来,并将无障碍的评价指标指数纳入雄安整体的分级和信用评价体系。(记者 赵晨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