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9日,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启动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北京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摸底首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情况。
近年来,从地方层面到国家层面,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愈发受到重视。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2024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提出,今年将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执法检查。
多名全国人大代表表示,我国是非遗大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中华文化的瑰宝,要通过出台激励政策、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与文旅深度融合等举措,把保护传承和开发利用有机结合,让非遗“护”得好、“活”起来、“传”下去,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
完善法律保护体系
2011年6月1日起,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施行。此后,全国31个省(区、市)陆续出台非遗保护条例。
在非遗保护法律法规制度的保障下,我国的非遗保护工作在近年来得到了长足发展。目前,我国共有各级非遗代表性项目超过10万项,其中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1557项。
作为一名壮族刺绣非遗手艺人,全国人大代表、广西马山壮美坊壮绣手艺厂技术指导蓝淋深刻体会到,非遗技艺要传承和保护,必须要活态化,要让老技艺回到日常的生活里,融入当下生活的气味、气质、审美格调。与时代同进步,非遗才能“年轻态”。
“我们在传承和发展传统壮绣非遗的时候,十分注重让壮绣技艺透过当代设计、时代美学,展现一个与时代审美相关联的产品。”蓝淋希望能有更多政策在展示或销售渠道等方面给予支持,有力推动非遗的发展。
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潮州市许泽荣窑变艺术馆馆长许泽荣建议,完善以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为核心的法律保护体系,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完善相关地方性法规,进一步健全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律法规制度。
“要加强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执法检查机制。综合运用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地理标志等多种手段,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产权保护。”许泽荣说。
积极培养青年人才
非遗保护,关键在人。目前,文化和旅游部认定5批3068名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各省(区、市)公布1.6万多名省级代表性传承人。
但与此同时,非遗项目传承人年龄老化、后继乏人等问题也不容忽视。如何积极培养青年人才,是代表们关心的话题。
湘绣是中国四大名绣之一。全国人大代表,湖南省湘绣研究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成新湘建议,用科技赋能传统文化,让非遗在现代社会焕发光彩,涵养更加丰厚的文化自信。
“要不断提升数字文化产品吸引力,展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当代价值。”成新湘建议,充分利用数字技术对传统文化内容形态进行创新和转化,创造更多承载中华文化、中国精神的数字文化产品;用数字技术赋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实现“文化+科技”“非遗+科技”。同时,鼓励高等院校学生将艺术设计、非遗保护与数字技术相结合,培养非遗科技研发和创作人才。
对于戏曲文化的系统传承,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戏剧家协会副主席陈澄一直非常关注。“戏剧界各个剧种都有能够代表剧种最高水准的领军人物,在此基础上,如何系统性带动青年优秀戏曲人才队伍的传承和建设,需要进一步探索更合适的措施。”
陈澄建议,进一步完善激励领军人才的相关机制,提供更多的扶持政策,让更多优秀文艺家更好地、更系统地传授技艺,更好地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探索文旅融合发展
近年来,多地通过探索文旅融合发展路径、创新非遗产业等方式,把非遗的保护传承和开发利用有机结合起来,有力发挥非遗文化促进经济发展的积极作用。
云南省怒江傈僳族自治州福贡县匹河怒族乡老姆登村,位于碧罗雪山半山腰,被游客称为“云端上的村庄”。
全国人大代表、老姆登村村民郁伍林在发展民宿的过程中,进行了“非遗+旅游”的探索,将“哦得得”“达比亚”、口弦等非遗表演融入旅游接待过程,深受游客欢迎。对非遗保护传承的多年探索,让郁伍林感受到,只有把民族文化与非遗技艺融入游客体验之中,才能推动乡村旅游长久发展,非遗也能因此绽放出更加迷人的光彩。
“非遗是旅游业发展的优质文化资源。如何在保护好非遗的基础上,活化利用好非遗,是一个非常具有挑战性和不容忽视的时代命题。”全国人大代表、中国文艺志愿者协会副主席姚建萍说。
姚建萍认为,应加强非遗与旅游融合的标准化工作,从而更好地保护和传承非遗、提升旅游服务质量、塑造地方形象和弘扬优秀传统文化。为此,建议加强非遗与旅游融合标准化工作的组织管理,制定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标识在旅游业中的使用标准,规范非遗与旅游融合的程序与过程,确立非遗与旅游融合发展相关利益主体的保护责任及其行为规范。(蒲晓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