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松花江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推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高质量发展,4月28日,省人大常委会组成立法调研组到辽源市开展立法调研工作,通过了解已经实施的《吉林省辽河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执行情况,丰富完善《吉林省松花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立法内容。
调研组一行先后深入东辽河源头、杨木水库涵养林、东辽县渭津污水处理厂、仙人河等地开展实地调研,详细了解东辽河源头保护与开发、涵养林种植和管护、柞蚕产业发展、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仙人河黑臭水体治理等工作情况。随后召开座谈会,听取辽源市关于辽河流域水环境保护工作的汇报,并听取了辽源市人大代表、企业代表、专家学者对贯彻实施《吉林省辽河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的意见建议。
调研组指出,将认真梳理调研中收集整理的意见建议,在制定《吉林省松花江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时进行充分借鉴和参考。辽源市要深入贯彻落实《吉林省辽河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加大辽河流域水环境保护工作力度,持续聚焦水环境质量提升、资源保护、生态修复等重点领域,统筹抓好辽河流域分段治理和水岸同治,以高质量生态环境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