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国家的民主呈现什么样的形态,是由这个国家的社会性质、历史文化传统、经济发展水平决定的。中国式民主能实现“全过程”,绝不是偶然的,其背后有着深刻的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和实践逻辑。
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国式民主能够“全过程”的最佳土壤。任何一种民主形式都与特定的国家制度相伴而生,有什么样的国家制度,便有什么样的民主形式。中国式的全过程人民民主不是从天而降的,不是“飞来峰”,它是在中国的社会土壤中生长起来的,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必然产物,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必然产物。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的现代化,就没有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特征。我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新中国成立和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使深受数千年封建专制统治的中国人民翻身成为国家的主人,开辟了人民当家作主的历史新纪元。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其中“一切”和“各种”两个词,就决定了我国社会主义民主自带“全过程”属性,它超越了传统意义上的“选举民主”,使人民当家作主体现在国家治理的全过程各环节。实践充分证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形成和发展提供了深厚的理论基础、坚实的政治保证、可靠的制度载体、必要的物质条件和良好的社会氛围。只有在社会主义条件下,才能实现全过程人民民主;只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才能成就中国式的全过程人民民主;只有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才能彰显中国式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巨大优势。社会主义愈发展,民主也愈发展。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不断发展完善,广大人民群众将获享更加广泛、更加真实、更加管用的民主。
党的领导是中国式民主能够“全过程”的根本政治保证。人民立场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政治立场,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显著标志。中国共产党从成立之日起,就把人民民主写在自己的旗帜上,全过程人民民主当然也是在党的领导下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党领导、保证和支持人民当家作主的伟大实践告诉我们一个深刻的道理:在我们这样一个地域辽阔、人口众多的多民族国家里,只有坚持党的领导,才能把亿万人民群众有效地组织起来,积极稳妥地参与国家和社会管理。也正是在党的领导下,民主制度不断健全、民主形式不断丰富、民主渠道不断拓宽,从而确保人民当家作主具体地、现实地体现到中国共产党执政和国家治理上来,具体地、现实地体现到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各个方面、各个层级的工作上来,具体地、现实地体现到人民对自身利益的实现和发展上来。由于中国共产党没有任何自己特殊的利益,从来不代表任何利益集团、任何权势团体、任何特权阶层的利益,这就避免因为政权更迭,导致民主成为各个利益集团争权夺利的幌子和工具,避免人民只有在投票时被唤醒、投票后就进入休眠期,将选举变成漫天许诺、将民主变成政治闹剧、将人民利益变成党争牺牲品,防止出现“一次性民主”或“即用即弃型民主”。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式民主能够“全过程”的制度密码。一个有完整制度体系保障的民主,才是最可靠、最稳定的民主。正因为如此,一个国家的民主状况如何,我们往往可以从制度设计中找到答案。中国式民主为什么能“全过程”?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就是其中的制度密码。在长期的革命实践中,我们党为建立起人民当家作主的新型政治制度进行了罢工工人大会、农民协会、苏维埃代表大会、以“三三制”为原则的参议会、人民代表会议等一系列伟大探索,最终确立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本政治制度安排,是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途径和最高实现形式。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将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融会贯通,保证了过程民主和结果民主、形式民主和实质民主、直接民主和间接民主相统一,使人民民主生动地、具体地体现在人民当家作主的全过程各环节,实现了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的全覆盖,为全过程人民民主提供了制度载体,是全过程民主实践的主渠道。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越走越宽,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保障越来越健全,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优越性更加充分地展现了出来。
广大人民群众的广泛参与,是中国式民主能够“全过程”的重要推动力量。由我国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所决定,全过程人民民主不是少数政治精英的“独角戏”和“个人秀”,它意味着在中国民主这个宏大的舞台上,广大人民群众才是当仁不让的主角。这也是全过程人民民主固有的品格。马克思主义认为,不是国家制度创造人民,而是人民创造国家制度。而习近平总书记所说的“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更是精辟地描述出人民群众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中国人民素来热爱民主、尊崇民主,从延安时期的“豆选民主”,到新中国成立初期声势浩大的全国范围内的普选;从制定宪法和修改宪法时的全民大讨论,到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时人们纷纷建言献策;从各种形式的基层群众自治,到普通百姓对人大立法、监督等方面工作的深度参与……透过一次又一次生动的民主实践,我们可以真切地感受到广大人民群众对民主所怀有的那份虔敬、渴求与执着,感受到扑面而来的民主热情,感受到中国人民所特有的高超的政治智慧。可以说,正是在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和大力推动下,全过程人民民主才能不断发展完善。广大人民群众就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建设者、参与者、维护者和最大的受益者,他们每时每刻都在用自己卓越的表现,向世人讲述新时代的中国民主故事。
“鞋子合不合脚,自己穿了才知道。”一个国家的发展道路合不合适,只有这个国家的人民才最有发言权。全过程人民民主充分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激发人民创造活力,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是维护人民根本利益的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同时,全过程人民民主也是具有蓬勃生命力、不断发展完善的民主。作为一种崭新的民主模式,它的发展轨迹也必将成为世界政治文明发展史上一道靓丽而独特的风景线,为人类民主生活和世界政治理念的创新提供有益借鉴。(文/《中国人大》全媒体记者 王晓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