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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城人大:守正创新提质 履职担当尽责

发布时间:2024-04-30 作者:佚名 来源:山东人大网

  

  

  换届以来,德州市德城区人大常委会聚力代表履职、联动监督、“点站”融合等工作新模式,在守正创新中担当作为、聚力前行,不断丰富全过程人民民主在德城的生动实践,推动全区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

  建强阵地激发活力

  区人大常委会高标准打造代表联络站等履职平台,做实、做全、做细代表“进站”工作。依托代表联络站,建立代表与企业、群众互联互动工作机制,定期开展“送政策、提建议、督发展”交流活动。每月围绕一个主题邀请相关专业人大代表开展代表论坛、视察调研等活动,做到“脚上有土、心中有谱”。充分发挥代表专业优势,成立教育、乡村振兴两个专业代表小组,推动代表履职更专更精。抓好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构建“人民提、代表定、政府干、人大督、社会评”体系,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持续完善建议办理联动机制,开展重点督办建议办理“回头看”,确保代表意见建议办复率100%,实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联动监督彰显刚性

  区人大常委会积极探索人大监督与检察监督协同联动机制,出台德城区人大常委会加强人大监督工作与区检察院法律监督工作衔接的意见、区人大常委会与区检察院以“监督”促“监督”推动社会治理法治化工作安排等,推动不同监督方式优势互补,实现“1+1>2”的办理效果。建立健全检察建议及时报备及常态化联络机制,完善检察机关重大事项和重要情况通报机制,对社会影响重大、群众普遍关注的重要案件和需要区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的事项主动完善报备;对于检察机关发出检察建议的相关单位,区人大常委会采取函询、视察、专项审议等形式监督落实。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群众基础好的优势,支持基层人大代表争当检察联络员,协助检察机关了解社情民意、化解社会矛盾。

  “站点”融合汇聚民意

  区人大常委会按照“有牌子、有场所、有人员、有制度、有台账、有硬件”的“六有”标准,高标准高质量打造基层立法联系点,建立健全基层立法联络员制度,创新“基层立法联系点+代表联络站”模式,实现“一个场所、两块牌子、两种职能”。围绕德州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安排,“站点”以召开座谈会、调研走访、发放调查问卷等形式,收集和反映群众对立法工作的意见,让民意搭上立法直通车。积极拓展“站点”功能,立法前问需于“站点”、立法中问计于“站点”、立法后问效于“站点”,在《德州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施行前,专门到“站点”开展普法宣传,为群众答疑解惑;在《德州市扒鸡保护与发展条例》出台后,通过多种方式到“站点”收集意见,为客观准确评价条例实施效果提供第一手资料。

  

  责编:王娜娜 徐榕悦

  


原文链接:http://www.sdrd.gov.cn/articles/ch03540/202404/17298b1f-f26d-46d9-a31f-53c4e312e3a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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