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开展气候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条例立法调研,组织委员会部分组成人员、提出立法议案的领衔代表深入蓟州区,实地察看依托气候资源禀赋发展氧吧经济和重点工程项目进行气候可行性论证情况,了解气候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气候资源服务经济发展和助力乡村振兴等工作现状,听取立法意见建议。
大家一致认为,要充分认识开展此项立法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助力实施“十项行动”,促进绿色发展的具体措施。要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突出地方特色,增强法规的针对性、适用性、可操作性。要提高法规草案质量,使天津的气候资源得到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更好应对气候变化,促进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