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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立法调研组赴白山开展《吉林省松花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立法调研

发布时间:2024-04-24 作者:佚名 来源: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4月19日至20日,省人大环资委与省生态环境厅、司法厅等单位组成调研组,赴白山市抚松县、靖宇县开展《吉林省松花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立法调研工作。

  

  调研组一行先后前往抚松经济开发区片区三、抚松县仙人桥镇黄家崴子村、靖宇经济开发区、靖宇县污水处理厂等地,就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运行情况和非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等工作情况开展现场调研,与技术人员、村民、驻村干部等深入交流,听取意见建议。

  调研结束后,调研组与抚松县、靖宇县政府及生态环境、自然资源、水务、农业农村等部门负责人进行了交流座谈,针对调研中收集整理的意见建议进行现场解读。

  调研组指出,要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流域治理与保护的重要论述,特别是要结合长江、黄河流域治理、生态保护方面作出的指示精神,因地制宜做好我省松花江流域立法工作。要统筹生态、生活、生产三者之间的关系,在生产活动中最大限度减少对环境的危害,以实现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要坚持问题导向,聚焦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的问题、环资委专题调研中发现的问题以及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紧紧围绕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目标任务,为新时代推动吉林全面振兴率先实现新突破提供法治保障。


原文链接:http://www.jlrd.gov.cn/xwzx/rdyw/202404/t20240423_889797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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