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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发放首笔灵活就业人员公积金贷款系商转公贷款,可为市民减少利息支出近13万元

发布时间:2024-04-11 作者:佚名 来源:福建省人大常委会

  

  8日,福州住房公积金中心为市民林女士办理公积金贷款业务,成功发放全市首笔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贷款80万元,还款期限为23年。“帮我节省了近13万元利息,办理过程非常便捷。作为自由职业者,我也享受到了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红利!”林女士高兴地说。

  林女士在福州一家企业工作多年,一直正常缴纳住房公积金。去年9月,她十分看好自己所熟悉行业的发展机会,从企业离职,开始自主创业。当时,林女士正打算为贷款购买的住房办理商转公业务,减少还贷压力,可又担心离职后不能继续缴纳公积金、无法办理商转公。正当她左右为难之际,恰逢《福州市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于去年9月起实施,于是,她第一时间开设了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账户,把原来在企业工作时缴存的公积金转移进新账户。

  按照该《办法》,从2023年9月1日起,只要在福州市行政区域内就业、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社保,就可以缴存公积金,且缴存基数、比例由自己根据收入情况灵活确定,每年能调整一次。

  据了解,目前市民购买家庭首套住房的公积金贷款年利率为3.1%,远低于商业贷款。《办法》规定,灵活就业人员公积金账户累计缴存满24个月且近6个月连续正常缴存的,在符合其他贷款条件的前提下,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最高额度、贷款期限、贷款利率、贷款流程等均参照单位职工执行。

  林女士将公积金转移到新账户后,与之前在企业缴纳的公积金合并计算了缴存年限。到今年3月,林女士满足了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便和丈夫一起来到福州住房公积金中心,申请了商转公贷款并成功办理。

  “随着共享经济、平台经济等新经济业态的发展,大量劳动者选择在电商直播、快递配送、家政保洁等领域灵活就业。现在,他们在福州都可以按规定享受公积金政策红利了。”福州住房公积金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

  据统计,自2023年9月以来,福州已有140余名灵活就业人员开设了住房公积金账户。今后,住房公积金制度将帮助福州更多灵活就业人员解决还贷压力等问题,充分体现普惠性和保障性作用,更好助力灵活就业人员在福州实现“安居梦”。

  



原文链接:http://www.fjrd.gov.cn/ct/4-187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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