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赵英明报道 8月16日,省人大常委会启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执法检查。
本次执法检查旨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卫生与健康的重要论述,依法推进我省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事业不断发展,保障公民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提高公民健康水平,为健康中国建设贡献力量。
按照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保基本、强基层、促健康”的立法宗旨,本次执法检查将围绕法律规定中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卫生人员、药品供应保障、健康促进、资金保障、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方面内容开展检查。在全面了解法律实施总体情况的前提下,重点检查我省各级政府依法落实相关责任、保障公民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不断提高公民健康水平情况。其中,既包括完善相关政策、工作规划等宏观情况,也包括具体工作,如财政投入,本行政区域传染病、重大疾病和主要健康危险因素专项防控,突发事件卫生应急体系建设,免疫规划与预防接种,职业病防治,妇幼保健,老年人健康管理和常见病预防等。执法检查组将赴阜新、盘锦、葫芦岛等市及省直有关单位开展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组将围绕检查重点,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既总结我省在贯彻实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工作中取得的成绩、积累的经验,又突出问题导向,深入了解我省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事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探讨解决问题的思路和对策,推进医疗卫生与健康事业不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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