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关于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审议2022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和
2022年度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意见的报告
(摘要)
一、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持续优化国有经济布局。加大国有资本在我省十大新兴产业等领域投资发展力度。推动省属企业加大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投入。落实习惯过紧日子要求,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和科学合理配置。持续推进解决资产管理历史遗留问题。积极盘活各类国有资源资产。
二、进一步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全面开展世界一流企业建设工作,积极稳妥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深化与中央企业合作发展,支持省属企业加强对外合作。调整优化国有企业收入分配结构,继续推动工资分配结构调整,深化省属文化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优化国有金融企业薪酬体系。研究设置科学的考核指标,引导企业持续补短板强弱项。加强金融企业运行动态监测。落实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推动国元金控集团申请金融控股公司牌照,加快建设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现代综合型金融控股集团。
三、进一步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多措并举用好金融“活水”,支持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聚焦支小支农主责主业,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功能作用。落实创业担保贷款奖补政策,加快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提高金融资本配置效率,推动金融企业深化改革转型。
四、进一步防范化解地方金融风险。推动金融监管体制改革,持续加大对地方法人金融机构风险监管力度。建立健全省属金融企业债务风险监测识别机制,做好重点领域风险监测预警。强化企业内部治理,多渠道补充金融企业资本。建立健全不良金融资产处置机制,深入开展地方金融风险处置攻坚行动。持续推动监管监督同向发力,推动高风险机构出列。开展专项审计、巡视等系统治理工作,建立定期评估长效机制,形成工作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