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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城人大:备案审查工作卓有成效

发布时间:2024-03-22 作者:佚名 来源:山东人大网

  

  

  换届以来,济南市历城区人大常委会按照“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原则,依法认真履行备案审查监督职权,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创新方式方法,加大审查力度,持续推动备案审查工作提质增效。

  高位推动,营造氛围。区人大常委会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要点和年度监督计划,成立备案审查领导小组和预审协商小组,确保目标明晰、责任明确。区人大常委会召开会议专题研究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听取和审议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在媒体平台刊发相关法律法规制度信息,进一步提高社会各界对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知晓率和参与度,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专家驱动,借脑借智。区人大常委会借助外力,引入第三方力量协助审查,采取建立备案审查专家库和聘任法律专家、知名律师、社会工作者为顾问的方法,充分发挥专家“智囊团”作用。同时,依托人大代表专业优势,让法律行业人大代表参与进来。此外,对重要的、专业性强的部分规范性文件,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具体评估、提出意见,供备案审查机构参考,努力提高备案审查的准确性和实效性。

  培训带动,提升能力。区人大常委会组织两期培训班,专题学习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组织召开全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培训会议,纵向涵盖区、街道、社区三级机构,横向包含人大系统和“一府一委两院”相关人员,实现备案审查业务能力培训全覆盖。全面推广使用全省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信息平台,不断推动全区备案审查工作规范化、智能化发展。

  部门联动,凝聚合力。区人大常委会坚持守正创新,出台街道人大工作室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办法,各街道相继成立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预审协商小组,坚持沟通协调和业务指导相结合,实行业务人员轮岗制,派专人协助和指导各部门做好本单位的业务培训工作;坚持典型引路和监督考核相结合,召开全区街道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观摩会,对典型经验做法进行报道;建立报备主体常态化联系机制,实行规范性文件报备月报制,推动“有件必备”更好落实。

  

  责编:王娜娜 徐榕悦

  


原文链接:http://www.sdrd.gov.cn/articles/ch03540/202403/33d99c30-3487-4928-a9ea-ae41b506050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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