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全国人大常委会统筹部署,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积极推进,3月15日,全国31个省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已全部建成并上线运行。目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官网已设置专门栏目链接数据库,向社会公众开放使用。这是继2021年2月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开通后,我国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建设又一有力举措。
全国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省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建设,将推动省级数据库建设列入年度有关工作计划,并在今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中作了阐述。
“全面建设省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是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加快法治中国建设的基础工程,是提高备案审查工作质量的重要切入点,也是破解规范性文件规范化难题的有效路径,具有里程碑意义。”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相关负责人表示,省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的全面建成,有利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把所有规范性文件纳入备案审查范围”的要求,实现规范性文件备案全覆盖;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备案审查工作能力和质量,促进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进程;有利于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保障人民群众通过数据库平台提出意见、参与监督;有利于更好服务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助力推进全面依法治国。
自2021年上半年开始,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第一期)建成基础上,着力部署推动浙江、广东、重庆、宁夏四地作为试点省份开展省级数据库建设。2022年9月在四个试点省份率先建成省级数据库的基础上,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开始推动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建设省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
各省级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数据库建设工作,认真部署,抓紧行动,攻坚克难,积极协调各级人民政府、监委、法院、检察院等各方力量共同努力,持续推进数据库建设,如期完成全国31个省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第一期)建设任务,为下一步备案审查工作提质增效打下坚实基础。
目前,数据库已收录地方性法规、规章和其他各级各类规范性文件超过35万件,入库文件横向覆盖地方人大、政府、监委、法院、检察院五大系统,纵向覆盖省市县乡四级,入库文件数据持续动态更新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