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调查研究是我们党的传家宝,是做好立法工作的基本功和必修课,是推动立法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有力抓手。
现场看、随机点、当面听、直接问……2023年以来,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紧紧围绕省委中心工作、人大机关部署,聚焦高质量发展这个首要任务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扑下身子、沉到一线,深入农村、企业、街道社区、高校院所等基层单位,把大兴调查研究贯穿到立法全过程、全链条、全领域,以深化调查研究推动解决发展难题,以促进高质量立法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新成效检验调研成果,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河北篇章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精准统筹为先,让调查研究“一路生花”
见微知著,统筹全局为胜。法工委高度重视立法调研,并将之作为提高立法质量的切入点和突破口,开年伊始即在工委全体会议上对全年调研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作出周密安排,秉持不调研不决策、先调研后决策理念,真正把调查研究作为“传家宝”“基本功”。调研过程中坚持数量服从质量,形式服从内容,不限方法、不限形式,真正把调研作为谋事之基、成事之道。
调研总量创历史之最。2023年,法工委组织调研活动共计105次,召开座谈会(含论证会)155场,实地调研点位265个,调研对象人数1837人,调研报告33篇,统计口径内各项总数均创历史新高。省内调研区域和对象全覆盖,省外调研频次高、收获大,共赴14个兄弟省市调研18次,召开座谈会20场,调研人数187人,精选40余家单位实地考察,学习其先进理念、机制、做法,确保不虚此行、学有所获。特别是2023年9月,在省人大常委会领导部署下,由法工委牵头,赴基层开展防汛避险人员转移立法调研,7天内累计召开市县级座谈会19场、乡村级座谈会24场,调研乡村62个,探访具体点位108处,发放和收回问卷1449份,访谈基层干部群众255人次,做到了直抵基层、点面结合、精准翔实,创造单项法规单次调研各项记录。
调研贯穿立法全过程。法工委坚持立法前调研、立法中调研、立法后调研齐头并进,实现把调研贯穿立法全过程、整链条。立法前调研科学有效,最突出的就是开展立法规划计划项目调研,通过多轮征求意见、召开立法座谈会和专题研讨会、电话沟通与主动上门沟通等多种形式,最终将立法规划项目由初选的100余项聚焦为经济发展、科技创新、乡村振兴等九大领域的73项。立法中调研问题导向鲜明,在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条例审议修改调研中,针对主要权利客体培育创造不充分,保护不周延、不系统等问题,专门开展了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植物新品种权等多轮针对性调研,摸清问题症结所在,找到解决密钥。立法后调研发挥监督作用,利用赴塞罕坝宣讲《塞罕坝森林草原防火条例》机会,就地调研条例贯彻落实情况;借赴衡水湖开展涉水领域法规“1+6”宣讲之机,安排调研水质保护情况等。
调研方法灵活多样。法工委坚持会议调研与实地调研相结合,综合调研与专题调研相结合,线上调研与线下调研相结合,省内调研与省外调研相结合,通过统筹运用多种方式,互为补充,实现了调研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在新能源发展和促进条例调研中,就风电、光伏开展专题调研;在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调研中,分别召开企业家和个体工商户专题座谈会;防汛避险人员转移条例调研时,按照区域和流域特点分为三组,通过座谈交流、走访群众、电话沟通、实地勘查、查阅记录、统计调查等形式开展专题专项调研。
精准调研为要,让调查研究充满“泥土气息”
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最美的风景在基层,用脚步丈量出来的调研才有“泥土气息”,有群众声音的结论才有说服力。
2023年8月,省委主要领导要求制定防汛避险人员转移条例,省委高度重视并督办。国家层面没有直接的上位法作为依据,只有相关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原则性规定,省级地方性法规也只有两个且仅有几条,立法从哪些方面入手、突出哪些重点,这就需要克服困难、迎接挑战。
此时,做好调研尤为重要。省人大常委会领导审定调研方案和调研提纲,法工委会同社会委、农工委、应急厅、司法厅、水利厅、自然资源厅成立七个部门27人组成的调研专班,行前充分准备,并开展了调研培训。此次调研杜绝眉毛胡子一把抓,三个调研组按照区域和流域特点分类分工,分别赴8个地市和24县(市、区)开展立法调研,调研点覆盖了山洪灾害危险区、地质灾害危险区、河道(水库)行洪隐患区、尾矿库、蓄滞洪区等重点区域。
条例共35条,每一条每一款都有调研中发现的实践经验作为支撑,如适用范围增加“水库周边及下游、尾矿库下游”,基本原则增加“适当扩面”;增加“七下八上”防汛关键期;规定“包联责任制度”;“制定转移人员清单”和“建立老弱病残孕幼等特殊人员清单”;要求“每年汛期前组织受威胁区域至少开展一次防汛避险人员转移综合演练”;“建立乡对乡、村对村、户对户结对帮扶安置制度”;“制作避险转移明白卡(纸)”;“本省与北京市、天津市、山西省、河南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山东省建立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跨地区、跨部门暴雨洪水灾害预警信息共享和水库、涵闸泄洪提前通报机制”;“在人员转移预案基础上扩大转移范围,并根据山洪灾害点、地质隐患点、河道行洪区、蓄滞洪区、尾矿库等具体情况合理确定扩面规模”;“建立完善临灾预警‘叫应’机制”;“每年汛期前,应当对相关设备设施至少进行一次功能检查和通话测试;在汛期内,每月至少检查测试一次”;等等。这些鲜活的条款不是来自文件资料,也不是来自抄袭上位法,而是来自调研中发现的一个个问题、一条条经验。
精准落实为本,让调查研究结出“累累硕果”
文可载道,以用为贵。调研报告不是调研的“终点”,而是“谋民生利、解民生忧”的起点。在地方立法条例、知识产权、优化营商环境等立法中,法工委坚持在深、实、细、准、效上下功夫,围绕问题深究细研,提出解决方案,反复论证评估,确保立法真管用、能落地、见实效。
依托调研明确地方立法条例修改重点。通过反复研究近年来立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认真梳理立法中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考察借鉴兄弟省市立法经验,对我省地方立法条例全面规范。规范立法规划计划制定,专设一章对编制立法规划和计划的总体要求、督促落实、时间要求,立法项目的来源和选择等进行全链条规范,主要解决以往立法规划项目科学性不高、完成率较低、严肃性不强的问题。完善审议程序,充分发挥有关专委作用,明确法规草案经过常委会第一次审议后至第二次审议前,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应当向法制委或者法工委提出法规草案修改建议文本,调动有关专委立法积极性,在法制委统一审议基础上充分发挥其“专”的作用。创设协同立法专章,以专章形式对协同立法领域、基本要求、基本原则和工作机制、规划计划和项目协同等方面予以具体规范。
依靠调研提升知识产权保护立法针对性。针对在系列小切口调研中发现的问题,通过完善河北省知识产权保护条例的内容推动解决。调研中发现有的兄弟省市立法涵盖保护和促进,而且省内各方面对加大知识产权培育呼声很高,为此修改了条例名称并增设专章,就知识产权培育与创造、转化与运用作了重点规范,旨在建立健全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服相结合的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与运用机制,丰富对专利、商标、地理标志等各类知识产权客体的促进政策。调研中发现一些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的科技成果转化率很低,为此增加科技成果转化的刚性要求。专门组织多个小切口调研,如关于植物新品种权的申请授权过程及范围,赴马兰农场试验田实地调研,召开育种专家座谈会,反复分析研究,最后明确了关于授权品种与审定品种的关系以及申请品种权的范围问题。
通过调研抓住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修订关键。针对营商环境开展了一系列专项调研,特别是邀请省委第三巡视组就全省营商环境巡视工作介绍情况,邀请北京民生智库专家介绍第三方营商环境评估评价情况,赴省工商联召集2场企业家座谈会,深入企业征询意见,梳理汇总了包括124项的问题清单,逐一对照研究、逐一吸纳规范,条例问题导向得以彰显。针对企业反映强烈的“新官不理旧账”、政府承诺不兑现、拖欠企业账款的问题,条例专门规定健全政府守信践诺机制,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员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针对中小微企业反映的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条例规定发展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鼓励综合应用风险补偿、保费补贴、代偿补偿等手段,降低中小微企业担保费率。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必须在融资服务中落实对中小微企业的收费优惠政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