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人大网讯 3月12日,昌平区人大常委会《北京市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执法检查动员部署会召开。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执法检查组组长赵海英,副区长郭清尧及执法检查组成员、区政府办、区委宣传部、区文旅局等相关部门主管领导、各镇街主管领导参加会议。
据了解,为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和相关法律法规,市委、市政府先后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公共文化建设的意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中长期规划(2019年—2035年)》等政策文件,市人大常委会讨论通过了《北京市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并于2023年1月1日起施行。一年多来,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认真贯彻实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和保障条例,深入落实区域公共文化服务保障主体责任,强化设施建设与管理,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全力创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我区在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方面,还存在社会公众法律意识淡薄、制度措施不完善、配套设施不齐全、文化与相关领域融合发展不够、缺少文化交流平台和文艺演出场所、财政投入不足等问题。
此次执法检查目的就是促进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深刻认识到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重要意义,加强政府统筹,压实部门责任,充分发挥文化和旅游、教育、体育、科技、各镇街等相关部门作用,不断发掘昌平文化资源优势,把全区公共文化服务工作中好的做法和经验总结出来,把存在实出矛盾和问题查找出来,促进公共文化服务工作提质增效,努力为群众提供高质量、有效率、更公平、可持续的公共文化服务。
会议宣读了执法检查工作方案,安排部署了相关工作。此次执法检查将成立执法检查组,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海英担任,成员包括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区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委员。
此次执法检查工作将分为准备阶段、实施阶段、起草执法检查报告、听取审议执法检查报告、跟踪监督阶段开展,重点围绕区政府落实公共文化服务保障责任情况、镇人民政府及街道办事处落实属地责任相关情况、公共文化服务经费投入及使用、队伍建设、《条列》宣传教育情况等内容,采取听取区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汇报贯彻实际《条例》情况,深入实地调研检查、明察暗访、问卷调查,全面了解《条例》贯彻实施的具体情况和存在问题等方式开展执法检查。
副区长郭清尧进行了表态发言。
会议强调,发展公共文化服务是保障人民文化权益、改善人民生活品质、补齐文化发展短板的重要途径,要充分认识执法检查的重要意议,切实提高贯彻实施条例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要紧紧围绕法规制度,确保执法检查取得实效。检查组成员要加强对条例的学习研究,学懂弄通法规条文,聚焦重点难点问题开展执法检查。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各镇街要按照执法检查组的统一安排,积极做好各项筹备工作,在检查中既要看到所取得的成绩,也要查出当前存在的问题、不足和困难,更要研究今后解决问题的路径和措施;要切实增强部门合力,做实做细执法检查各环节工作,有效推动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在我区深入贯彻实施,为加快推进“四区”建设、增进人民群众文化福祉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会后,文化领域的专家为执法检查组全体成员进行专门培训,解读条例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