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8日,受国务院委托,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何立峰向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报告国务院关于雄安新区和白洋淀生态保护工作情况。
雄安新区和白洋淀地处大清河流域“九河下梢”,两者因水而联,生态环境特别是水资源利用保护事关该区域安全和长远发展。报告显示,雄安新区和白洋淀生态保护工作取得明显成效。雄安新区2020年浅层地下水位平均埋深达到18.88米,深层地下水位平均埋深达到42.75米,分别比2018年同比回升0.76和0.56米。白洋淀淀区整体水质由2017年的劣V类提升到2020年的IV类,淀心区平均水质达到III类标准。
“‘十四五’时期是推进雄安新区建设、打造白洋淀优美生态环境的关键阶段。”何立峰指出,要坚持把雄安新区和白洋淀生态保护工作放在突出位置,统筹建设防洪排涝工程,协调推进水资源配置、水生态保护和节约用水等工作,为雄安新区建设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集中承载地创造良好环境。
出台多部生态保护重要规划
报告指出,为了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加强规划引领,高标准推进雄安新区生态保护工作,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部门与河北省等方面不断加强生态保护顶层设计。
报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复同意后印发实施《河北雄安新区规划纲要》《河北雄安新区总体规划》及起步区控制性规划、启动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等重要规划,明确了雄安新区加强生态建设、打造优美自然环境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提出构建“一淀、三带、九片、多廊”生态空间格局。
2019年1月,印发实施《白洋淀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规划(2018—2035年)》,明确以水面恢复、水质达标、生态修复为目标,同时提出白洋淀生态用水保障、流域综合治理、淀区生态修复、保护与利用等方面的要求和举措。
目前,雄安新区已进入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和新区建设同步推进的发展阶段。针对当前和未来一段时期城市规划、建设、运营中存在的防洪防汛、排水排涝等短板弱项等,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部门与河北省等方面编制实施《河北雄安新区防洪专项规划》《河北雄安新区起步区排水(雨水)防涝专项规划》等,提出防洪排涝总体布局、重点工程和保障措施。
将加强区域协同立法和联动执法
生态保护工作的推进离不开法治保障。报告指出,国务院有关部门积极协调支持河北省等方面加强白洋淀生态保护法治保障,推动制定地方性法规并开展联合执法,形成依法协同治理的有效合力。
在立法方面,由河北省牵头,北京市、天津市、山西省密切配合,国务院有关部门积极支持,起草制定的《白洋淀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条例》经河北省人大审议通过并于2021年4月1日起施行。
执法方面,则通过强化执法队伍建设,探索跨部门跨区域综合执法、联合执法,对入淀河流流经的21个县市上下游河道200余公里开展排查,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违规问题。
此外,通过加大普法力度,开展相关法规政策学习宣传和普及教育,建立完善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机制,增强社会公众生态安全和洪涝风险意识,营造加强白洋淀生态保护的良好法治环境。
“要持续加强区域协同立法和联动执法。”谈及下一步工作时,何立峰表示,要继续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要求,支持京津冀晋四省市持续开展白洋淀流域综合治理和生态保护的跨区域协同立法、普法、执法等工作。同时要支持流域内北京、天津、山西等省市加强区域协调联动,加大环境执法监督力度,共同形成上下游联防联控、各方面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更好发挥法治对雄安新区和白洋淀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保障与服务作用。
进一步完善流域协同治理机制
尽管雄安新区和白洋淀生态保护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绩,但该区域生态环境质量基础较薄弱、历史欠账较多,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还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
以大清河流域治理为例,报告指出,近年来我国北方地区极端降雨天气频现,大清河流域出现严重暴雨洪灾的可能性不断增加,目前流域中下游骨干河道尚未完成彻底治理,行洪能力不容乐观。
大清河流域面积广、涉及地区多、协调难度大。目前,已开展的流域污染治理合作主要停留在较浅层次的具体工作上,统一规划、统一行动的污染协同治理体制机制尚未完全建立。
“要建立健全流域协同治理工作机制。”何立峰指出,要进一步加强区域合作,支持大清河流域各省市从全流域“一盘棋”角度出发,创新和完善协同治理工作机制,实施以流域为单元的综合治理,统筹谋划上下游、干支流、左右岸、地表地下、城市乡村一体化管控,努力打破行政分割、破除利益藩篱,共同推进流域协同治理。(记者 赵晨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