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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区的市立法力克“四个一”

发布时间:2024-02-24 作者:佚名 来源:四川人大网

  按照立法法的规定,设区的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享有城乡建设与管理、生态文明建设、历史文化保护、基层治理等事项的立法权限,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立法工作的重要论述,从实际出发,紧扣党委决策部署、高质量发展大局和民生关切,用好用足立法权限、务实提高立法质量、切实增强法规实施效果,要力克“四个一”。
原文链接:http://www.scspc.gov.cn/gdll/202402/t20240223_4592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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