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1日上午,省人大常委会召开《云南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立法工作协调会。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文荣出席会议并讲话。
(秦楷第 摄)
会上,各参会部门围绕乡村振兴立法工作进行了深入讨论。大家一致认为制定《云南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对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农业现代化与农村现代化一体设计、一并推进,持续推进我省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意义重大,是云南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保障。
(秦楷第 摄)
会议充分肯定了前期工作取得的成绩,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提高乡村振兴立法的极端重要性的认识。要坚持高质量立法,结合云南实际,落实落细上位法要求。要加强统筹协调、压实部门责任,按照省委工作要求和省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加快乡村振兴促进条例立法工作进度,确保又好又快高质量完成乡村振兴立法工作。
省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司法厅、省农业农村厅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缪祥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