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铁路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保障高水平共建西部陆海新通道,保障铁路安全、畅通,保护人民群众人身和财产安全的重要法规。为促进条例的有效实施,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自治区人大常委会2024年监督工作计划,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将于2024年2月至4月开展条例执法检查。
为增强检查实效,全面了解条例实施的基本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在执法检查期间,执法检查组将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欢迎社会各界、广大干部群众以信函、电话等方式,反映条例实施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意见和建议,我们将及时归纳、整理后上报执法检查组,以督促条例实施机关、有关部门和单位采取有效措施落实好这一法规。
意见建议请于2024年3月1日前通过传真、电子邮件、信件等方式发(邮寄)至自治区人大法制委员会。
通信地址:南宁市青秀区东葛路10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邮编530022)
联系电话:0771-8806185(传真)
电子邮箱:gxrdfzw@gxrd.gov.cn
特此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2024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