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人大调研网!

您当前位置: 首页 > 人大动态 > 正文

晋江卫健:全面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

发布时间:2024-02-18 作者:佚名 来源:福建省人大常委会

  

  一是调整细化标准。出台《晋江市部分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试行)》,进一步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规范裁量范围、种类、幅度,确保执法人员实施自由裁量规范操作。二是认真推进落实。把执法人员正确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纳入绩效考核管理指标,加强对自由裁量的尺度把握,确保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落到实处。三是严格执法监督。坚持行政处罚案件查、立、审三分离原则,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制度,行政执法案件及时录入市执法平台,增强全社会公众对晋江卫健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时的监督作用。



原文链接:http://www.fjrd.gov.cn/ct/4-186932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上一篇: 省人大代表到边境村开展宣讲活动 下一篇: 我省全力服务春运返程高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