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三年办理相关公益诉讼案459件 全市检察机关全力护航未成年人成长
昨天上午,北京市检察院召开“以公益诉讼检察助力未成年人保护”新闻发布会,通报近三年北京未成年人保护公益诉讼检察情况。据通报,2021年至2023年,全市检察机关共办理未成年人保护公益诉讼检察案件459件,其中民事公益诉讼检察22件、行政公益诉讼检察437件,提起公益诉讼2件。
2021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围绕履职中发现的违规向未成年人销售盲盒或不合格商品、违规运营无资质幼儿园、制售盗版或宣扬暴力内容的少儿图书、未成年人无障碍设施不健全,以及网络平台未依法采取未成年人保护措施、过度收集未成年人个人信息或传播不良信息、网络游戏未落实防沉迷要求等违反未成年人保护法定义务、侵犯未成年人公共利益的问题,积极稳妥开展公益诉讼检察,督促相关单位依法履职尽责,推动未成年人保护法律规定落地落实。
昨天的发布会还公布了四起未成年人保护公益诉讼检察参考性案例,主要涉及《未成年人保护法》关于公共场馆对未成年人优惠政策、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场所设置与服务限制、对未成年人禁售烟、酒、彩票等法律规定的执行和实施等。其中,案例三为丰台区检察院督促整治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违法接纳未成年人行政公益诉讼案。
2021年6月至9月间,杨某某等人以本市丰台区某出租房等地为窝点,组织多名未成年人在周边的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内进行有偿陪侍等违法活动,并借机对未成年人实施组织、强迫卖淫和强奸等性侵害犯罪。
丰台区检察院针对办理刑事案件中发现的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违法允许未成年人进入、未成年人被组织从事有偿陪侍服务等问题,履行行政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分别向文化行政主管部门、治安行政主管部门制发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督促依法履职。
行政机关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文化主管部门开展校园周边文化环境专项整治,查处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违法行为,决定行政处罚9起;开展保护未成年人专项执法检查行动,出动执法人员126人次,检查辖区娱乐场所63家等。治安主管部门加强对治安违法行为的查处,加强日常常规检查、临时突击检查、专项行动检查等。
丰台区检察院在办案中了解到,因《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有关罚则尚未纳入北京市文化领域行政处罚清单,导致基层行政机关缺少具体的执法依据及裁量标准,存在行政执法监管真空地带。检察机关建议区行政主管部门将上述问题上报市级行政主管部门,完善执法规范及处罚清单。市文化行政主管部门更新行政处罚职权表,增设19项行政处罚职权内容,并同步更新自由裁量基准,使法律规定的罚则落实落地。
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允许未成年人进入,违反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未成年人被组织从事有偿陪侍服务,更是严重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检察机关在依法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同时,通过行政公益诉讼检察,促推行政机关依法全面充分履职,查处违规行为,并从源头上堵漏建制,更好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