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8日至10日,省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调研组到楚雄彝族自治州就《云南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草案)》开展立法工作调研。
朱江 摄
调研组深入牟定、南华、元谋、永仁等地,实地调研自然保护区管理、林业资源保护、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产业园区建设等情况,并与当地干部群众进行沟通交流,听取对《云南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草案)》的意见建议。
朱江 摄
调研组对楚雄州认真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金沙江干热河谷生态修复和绿化美化等工作中取得的成效给予了肯定。
调研组强调,要进一步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充分利用当地自然资源优势和历史文化、红色文化优势,发展文化旅游业和康养产业,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引导和督促企业积极履行生态环保社会责任,在发展中促进生态环境质量提升。
部分省人大代表,楚雄州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同志参加调研。(朱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