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省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高质量做好立法、监督和代表工作,全面加强自身建设,用最严密法治守护云南绿水青山。
注重质量 立良法促善治
在立法过程中更加注重科学,立法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为全省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持续推进九大高原湖泊保护条例修订工作,有效预防地方性法规不适应新形势发展需要的问题;积极参与开展泸沽湖保护协同立法,为两省共同发力保护泸沽湖作出积极贡献。
注重实效 强监督促落实
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完善监督工作方式方法,加大监督力度,推动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围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开展质询,是省人大环资委2023年承担的一项重要的、创新性的工作。为做好相关工作,省人大环资委赴大理等8个州 (市) 深入开展实地调研,对另外8个州 (市) 采取书面调研,认真分析研判调研中所发现的问题;16位常委会组成人员有针对性地提出2个质询案和8个具体质询问题,在9月的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上,针对“我省部分农村生活污水设施运行不畅、治理成效不明显问题”,分别对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进行质询。
赴昭通市对赤水河流域保护“条例+决定”执行情况开展检查,推动加强赤水河流域保护,促进赤水河流域绿色高质量发展。
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开展抚仙湖、星云湖河(湖)长制工作督察,形成督察报告,督促相关地方整改落实,推动高原湖泊保护治理工作。
密切联系 发挥代表作用
密切与人大代表的联系,充分发挥省人大代表、省人大环资委联系代表在立法、监督等工作中的作用。
办理“关于协调推动泸沽湖保护治理的建议”,结合九湖条例制定、修订工作,制定泸沽湖保护条例。
督办“关于在鹤庆县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整县推进试点工作的建议”,代表对建议办理工作表示满意。
邀请联系代表参加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调研、座谈等活动;特邀常委会委员、人大代表参加赤水河流域保护“条例+决定”执法检查,进一步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系、听取人大代表的意见,共同推进各项工作。
注重协同 稳步推进工作
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在滇开展的立法调研、环资工作调研;为提升全省人大环资系统干部履职能力,举办全省人大环资干部2023年度培训班,进一步提升全省人大环资干部能力素质、加强全省人大环资干部的沟通交流。
实干笃行 加强自身建设
以主题教育为契机,努力在全面学习上下真功、下苦功。召开分党组会议10次、组织集中学习10次,开展主题研讨活动5次。
紧紧围绕“五查五看”,深入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用好用活“三法三化”,通过列项目、抓重点、明责任,做到任务明确到人、责任到人、追责到人,确保各项工作按时按质完成。
注重抓牢抓实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狠抓党员干部的工作作风,强化党员干部能力建设、纪律建设和作风建设;持续推进“清廉机关”建设,深入广泛开展谈心谈话,做到廉政提醒常态化。
结合省人大环资委工作职能职责和挂钩联系点的村情、民情,积极协调有关工作;积极参与服务“三会”,认真履职,提升业务工作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