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评选表彰河南省立法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豫人常办〔2023〕80号),拟表彰奖励全省“立法工作先进单位”10个、“立法工作先进个人”100名。经层层推荐审核、集中评审,确定了拟表彰奖励对象名单。现予公示,请予监督。
公示时间:2023年12月22日—12月26日
监督电话:0371-65506987
通信地址:郑州市金水区纬二路5号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综合处
邮政编码:450003
公示期间,如有不同意见,可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名并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信函以邮戳为准。
河南省立法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2月22日
编辑:李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