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人大调研网!

您当前位置: 首页 > 立法工作 > 正文

加强卫河(大沙河)协同保护 焦作市积极探索“小切口”“小快灵”立法

发布时间:2023-12-15 作者:佚名 来源:河南人大网

  河南省人大融媒体中心讯(记者 申华 王怡潇)12月15日,河南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就《安阳、鹤壁、新乡、焦作、濮阳市卫河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进行介绍和解读,并回答记者提问。

  

  焦作作为卫河的上游城市,在五市卫河协同立法中出台关于加强卫河(大沙河)协同保护的决定。发布会上,焦作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孙菊梅在答记者问中介绍,焦作市于2021年11月制定出台了《焦作市大沙河保护条例》。该条例自2022年5月1日实施以来,大沙河水质持续好转,沿河环境面貌明显改善,河道防洪能力由过去的不足10年一遇提升到目前的50年一遇,水质由过去的劣五类转变为四类,出境水断面监测连续三年达标。2022年被省生态环境厅评为首批省级美丽河湖优秀案例。

  今年以来,在省人大常委会的统筹安排下,豫北五市共同开展卫河流域协同立法,鉴于焦作市已经出台了《焦作市大沙河保护条例》,为避免立法重复,市人大常委会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学习借鉴四川省、重庆市嘉陵江流域协同立法经验,提出采取“条例+决定”的立法模式,制定了《焦作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卫河(大沙河)协同保护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该《决定》不同于以往市人大常委会作出的重大事项决定,是在五市共同协商基础上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是焦作市积极探索“小切口”“小快灵”立法,进一步丰富立法形式的生动实践。

  《决定》仅24条,体例简约不设章节,从市政府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到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仅用时一个多月。《决定》重点围绕五市卫河协同保护的实际需要进行制度设计。一是明确了卫河保护的范围和原则,将卫河流域界定为本市行政区域内大沙河干流及其支流汇水面积内的水域和陆域,规定卫河保护应当坚持统筹规划、区域协同、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损害担责、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二是明确了跨区域协作的主要内容,将五市跨区域协作的重点确定为生态保护、灾害防治、产业发展、应急联动、联合执法等方面,共同建立卫河流域市际联席会议机制,推动规划衔接、信息共享、立法、执法、司法、监督等方面的协作。三是明确了卫河流域生态保护、灾害防治和文化遗产保护的具体措施,对市县两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加强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开展不达标河段治理和生态修复、加强防洪工程建设管理、推进大运河(永济渠)文化遗产保护利用等作出了规定。

  编辑:李恒


原文链接:https://www.henanrd.gov.cn/2023/12-15/189474.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上一篇: 事关184家开发区 《河南省开发区高质量发展促进条例》明年3月1日正式实施 下一篇: 商定时间表、路线图 新乡积极探索协同立法新模式新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