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人大网消息(双李一洪/图文)12月6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过建春主持召开立法工作推进会,听取《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修订和《海南省文物保护条例》审查修改等情况汇报,并对下一步工作进行部署。
过建春对省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省旅文厅前期开展的修订和审查修改工作表示肯定,并指出此次制定省文物保护条例既是通过立法方式对我省过去十年文物保护利用工作的经验做法予以肯定和巩固,也是为我省统筹用好自贸港法规制定权开展文物保护利用工作提供法治保障。
过建春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人大常委会党组的部署要求,用足用好自贸港政策,制定一部既突出海南特色、与上位法有机衔接并管用实用好用的文物保护法规。
过建春要求,要加强与全国人大和相关部委的沟通联络,及时掌握上位法的修订情况,及时汇报我省文保条例审查修改情况和重大制度设计相关情况,争取上级更多支持,确保省文保条例按计划颁布实施。要持续做好省文保条例审查修改工作,重点围绕我省在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对文物保护法修订草案进行分组审议时提出的意见做好相关工作。
省人大法制委副主任王崇敏、省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副主任童光政,省旅文厅二级调研员葛云峰,省司法厅、省旅文厅有关部门负责人等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