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人大调研网!

您当前位置: 首页 > 法纪通报 > 正文

吉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2号)

发布时间:2023-12-08 作者:佚名 来源: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吉林省陆生野生动物保护条例》经吉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于2023年12月1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3年12月1日


原文链接:http://www.jlrd.gov.cn/xwzx/cwhgg/202312/t20231208_8849135.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上一篇: 河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2号) 下一篇: 吉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