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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刻认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真正意义

发布时间:2021-08-17 作者:佚名 来源:中国人大网

  马克思、恩格斯说过:“民主是什么呢?它必须具备一定的意义,否则它就不能存在。因此全部问题在于确定民主的真正意义。”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民主立足于人民本位,把马克思主义民主理论与中国实际结合起来、与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结合起来,找到了一条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民主新路。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走的是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人民民主是一种全过程的民主。全过程人民民主体现在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全部活动之中,贯通于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诸多领域,落实在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不同环节,体现了社会主义民主的广泛性、整体性。全过程人民民主坚持党性与人民性统一,为党领导和治理国家提供了制度性空间。实现民主有多种方式,不可能千篇一律。各国都有根据本国国情推进民主政治建设的权利,全过程民主发展了民主理论、扩大了民主范围、丰富了民主标准、拓宽了民主路径,使民主具有真正意义。

  全过程人民民主实现了民主的平等性、共享性和整体性

  马克思、恩格斯把人看作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人是具体的、现实生活中的人,超越了资产阶级学者提出的“天赋人权”“人生而平等”等抽象人假设。立足于这个逻辑起点,马克思主义者强调人的经济权利和政治权利的统一,强调民主是特定的上层建筑,以特定的社会经济为基础。由于人的政治权利的实现取决于经济权利的实现,人同时具有个体属性和社会属性,个人利益的实现最终取决于人民整体利益的实现。因此,马克思主义人民民主理论把“人”变成“人民”,立足于人民本位,把个人福利的改善与人民整体利益的实现统一起来,让广大人民拥有平等参与经济生活、共享发展成果的权利,使人民民主具有平等、共享、整体性特征。

  建立在私有制基础上的自由民主理论则过分强调人的个体属性,无法克服个体理性经常导致集体无理性的公共治理难题。比如,基于个体利益考量的竞争性程序和技术规则并不一定代表大多数人的利益,沉默的大多数忽视整体利益,面对重大风险考验时缺乏共同方向和统一调度,资本与权力勾结形成既得利益集团,政党极化、对立和过度制衡导致公共政策难产,等等。对整体利益的忽视,必然导致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稀缺,最终让人民难以平等参与经济生活、共享发展成果。

  中国式民主是建立在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基础上的人民民主,确保实现个体利益和整体利益方向一致,民主与民生相通,民主贯通于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诸多领域,成为人民的生存方式和生活方式,最终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党的领导保证了全过程人民民主发展的正确方向

  现代西方民主理论默认国家与社会互不兼容的异质性,出现“多数”与“少数”的悖论,即社会力量的崛起保护了多数人的权利与自由,却无力遏制国家成为少数人的国家。马克思创造性地提出“社会共和国”理想,以国家回归社会、变成社会内在力量来破解这个悖论。中国共产党作为最高政治领导力量,同时领导国家与社会,克服了国家与社会二元对立难题,把国家民主(如宪法秩序中的政权建设)和社会民主(如人民的监督、基层群众自治)统一起来,防止国家权力违背人民意志。一切党和国家公职人员都是人民的公仆,而非利益团体;一切党和国家机关都是政治机关,都要坚持人民属性,增强为人民服务的意识;建立健全党政问责制度,形成责任链条,等等。

  由此,中国共产党建立了人民民主的价值体系、组织体系和制度体系,有效克服了个体自由与国家自主性之间的张力,防止出现民粹主义和官僚主义,确保民主与集中统一、活力与秩序统一。在党的全面领导下,全过程人民民主以实现人民意志作为正确方向,既实现社会的“众意”,也确保实现国家的“公益”,既调动各方面积极性,也形成统一意志。

  全过程人民民主避免了民主形式主义

  现代西方民主理论越来越将民主等同于选举,实际上出现了“选举时漫天许诺、选举后无人过问”“党争纷沓、相互倾轧”等现象。全过程人民民主既有选举民主的基本要求和重要内容,也有协商民主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在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制度环境中,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找到全社会意愿和要求的最大公约数,画出最大同心圆,这是人民民主的真谛。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共产党大力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不断完善人民参与公共事务决策的体制机制。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在党的领导下,以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为内容,在全社会开展广泛协商,坚持协商于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当前,协商民主已经成为中国人民参与公共事务决策的重要实现形式,避免了世界上不少国家“人民只有投票的权利而没有广泛参与的权利,人民只有在投票时被唤醒、投票后就进入休眠期”的“民主形式主义”。

  党的群众路线是全过程人民民主发展的持久动力

  列宁提出了“让群众自下而上地直接参加全部国家生活的民主建设”的基本原则,这是党的群众路线在社会主义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具体运用。民主集中制是群众路线在党的生活中的运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群众路线在政治领域的重要体现。在当代中国,中国共产党把加强自身建设与推进人民民主结合起来,一个重要举措,就是以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这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一条切实可行、易于见效的途径。然而,发展党内民主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这个大前提,推进党内民主不能弱化党的领导、破坏党的团结,否则党内民主不但带动不了人民民主,还会让人民民主失去方向。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共产党更加注重在坚持民主集中制前提下发扬党内民主,规定各级党组织负责人要发扬民主、善于集中、敢于担责;领导干部必须把民主素养作为一种领导能力来培养,作为一门领导艺术来掌握;领导干部在各项决策出台前必须经过深入调研、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进行反复讨论。在人民民主领域,中国共产党更加注重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从各层次各领域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把党的群众路线贯彻到治国理政全部活动之中,确保党和国家在决策、执行、监督等各个环节都能听到人民声音,及时回应人民期待,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凝聚起最广大人民智慧和力量。

  【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 执笔:祝灵君】


原文链接:http://www.npc.gov.cn/npc/c30834/202108/d619c97965ff463fa3cba21e309017fc.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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