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闭幕
湖南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定于2024年1月下旬召开
30日,湖南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在长沙闭幕。会议表决通过了有关决定决议、法规和人事任免案。会议决定,湖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1月下旬在长沙召开。
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乌兰主持会议,副主任张剑飞、陈飞、胡旭晟、周农、彭国甫,秘书长王晓科出席会议。省人民政府副省长王一鸥列席会议。
会议对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教育厅、省科学技术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10个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单位的整改工作进行了满意度测评。
会议表决通过了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湖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关于批准2023年省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湖南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管条例》《湖南省测绘地理信息条例》《湖南省促进油茶产业发展若干规定》《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办法(修订案)》《湖南省城镇污水管网建设运行管理若干规定》《湖南省重污染天气防治若干规定》,原则通过了《湖南省地方立法条例(修正案)》。
会议表决通过了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关于批准《长沙市知识产权保护若干规定》《长沙市爱国卫生工作若干规定》《株洲市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条例》《株洲市萍水河—渌水流域协同保护条例》《邵阳市传统村落保护规定》《张家界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规定》《永州市森林火源管理若干规定》《永州市网格化服务管理规定》《娄底市促进先进材料产业发展若干规定》《怀化国际陆港建设促进条例》的决定。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案。
乌兰为本次会议任命和决定任命的部分人员颁发了任命书。
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为本次会议任命和决定任命的部分国家工作人员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省监察委员会,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直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各市州和部分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部分在湘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和省十四届人大代表列席会议。